各被征收人: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已确定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化龙桥院区二期房屋征收项目,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我委已于2023年10月24日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渝中住建征冻〔2023〕27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禁止办理有关手续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禁止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或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危房解危改造除外)。
二、暂停办理有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调配等手续。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或办理变更登记。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确需申请办理本条第(一)(二)项手续的,请申请人到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完善相关手续。
三、房屋征收范围
虎岩村15号,详见征收红线图。
四、暂停办理手续期限
暂停办理手续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
五、其他事项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设定其他权利,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的设立或变更,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不增加补偿。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