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房屋管理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区房管局 发布时间:2018-01-1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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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国土房管局的行业指导下,在区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17年,为切实做到“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我局按照进一步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要求,对照《通用参考目录》对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审查,现有行政权力55项;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的清理工作,经清理,保留公共服务事项20项,并完成了相应的办事指南。

同时,我局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工作,经清理审查,我局系统纳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有5家。同时,我局并根据工作需要,新增46名行政执法人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我局制定了《重庆市渝中区房屋管理局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同时,我局落实了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性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事项先由承办科室或局属单位进行可行性、合法性论证之后,再提交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讨论决策。

同时,为加强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水平,我局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中提供法律咨询、论证。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017年,我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2017年度渝中区房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各项要求,并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7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围绕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物业管理、房屋安全和“两证”办理等多方面,分别提出建议17件,提案9件。区房管局在规定期限内建议和提案均已按要求办结,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的满意率达100%。 

同时,我局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判决和裁定。全年承办行政诉讼案件32件,已审结23件。

(二)加强财政和审计监督

2017年,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渝中区房屋管理局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严格依法执行财政预算相关规定。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2017年,我局按照整合了的信息网版块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实现了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目前,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廉租住房保障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信息等内容实现了长期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相应工作。

五、加强行政复议,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重庆市渝中区房屋管理局关于行政复议和司法诉讼办理的工作制度》,并坚持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的工作机制。2017年,全局承办行政复议案件4件,涉及拆迁1件,信息公开3件。我局对行政复议申请均进行了及时回复,目前审结1件,复议结果为维持我局行政行为和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7年,我局制定了重庆市渝中区房屋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公正文明执法。

七、加强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分别在三月和十二月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法言法语”等活动,并开展了廉租住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政策业务培训,2017年,累计组织各类行政执法培训人员达200人次。

下一步,区房管局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和全市、全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逐步实现法制学习、培训的制度化、常态化,继续配合做好“权力清单”等各项改革工作,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细化行政执法程序、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努力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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