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保障疫情歼灭战期间物业小区快递配送服务及应急保供人员出行的通知

来源:渝中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2-11-1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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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物业小区快递配送服务及应急保供人员出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配合做好物业小区快递配送服务工作

(一)保障快递配送畅通。物业服务企业应明确快递配送的通道、场地标识,快递配送人员在查验两码一证和测温正常后,提供正常快递服务。

(二)保障快递配送末端网点运行。物业小区内及周边快递驿站、快递柜(箱)等末端网点在做好卫生消杀后正常开放使用,保障居民取件。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街道社区指导下,明确快递配送人员投递至小区的末端网点。没有末端网点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并做好公共区域和固定接收点的卫生消杀。

(三)做好无接触配送服务保障。按照无接触配送要求,要引导居民分类、错时定点收取,避免和减少人员直接接触。

(四)高风险区域配送保障。配合街道社区明确高风险区域相应物资中转区域,实行快递配送定点投递、定点收取,积极参与最后一米配送保障。

二、确保应急保供人员的出行

1.对于临时管控区及低风险区内的应急保供人员凭单位工作证明或《生活物资应急保供人员通行证》,查验连续三天三检核酸阴性检测记录,持 24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上岗保供。

2.以上应急保供人员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等城市保障从业员工,从事民生保供工作的医疗机构、医药企业从业人员,生活物资生产企业、运输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电商平台、团餐配送、零售药店、加油站、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包含大仓、前置仓、配送中心、网格点)、物业管理等从业人员;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仓储和配送人员;白名单企业人员。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委委员会

202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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