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55408164XY/2024-00001 发布机构 渝中区解放碑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日期 2024-02-23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55408164XY/2024-00001
发布机构 渝中区解放碑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日期 2024-02-23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解放碑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解放碑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为渝中区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在区域内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及重大项目建设等目标任务;拟订管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按照全区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做好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牵头执行。3.负责区域招商投资促进和推动楼宇经济发展工作,制定区域楼宇经济发展规划,打造特色商务楼宇、产业园区(基地),推进重点楼宇、产业园区招商,开展对外合作交流。4.负责牵头协调和服务区域重大开发项目。5.负责区域企业服务、协税护税工作。6.负责城市管理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受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具体负责城管执法、广告管理、灯饰管理、道路临时占用审批和管理等,具体执法工作由城管执法大队承担。7.负责调查研究区域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贯彻落实产业发展优惠政策。8.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国资管理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解放碑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属2个事业单位——执法大队(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派出机构)、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6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91.4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749.36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产业政策扶持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等经费拨款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6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4.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9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2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57万元,其他支出276.2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749.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0.8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90.1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77.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7.61万元,比2023减少113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89万元,比2023年增加4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职工2人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36.72万元,比2023减少1170.8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产业政策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宣传推广、城市管理、楼宇灯饰维护、解放碑5G智慧步行街项目等重点工作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3减少910.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未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万元,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6.09万元,比上年增加9.02万元,主要原因为新招录职工2人,机关运行费用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预算15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2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36.7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晓联系方式:023-637823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