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履行党的建设职责,履行经济发展职责,履行民生服务职责,履行平安法治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5个正科级内设机构,4个事业单位,2个参公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人大街道工委、纪工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事业单位为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事业单位为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城市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坪大队。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0512.31万元,支出总计10512.3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79.25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老旧小区工程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0512.31万元,收入总计10512.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79.25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老旧小区工程项目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12.31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0512.3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79.25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老旧小区工程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118.07万元,占20.1%;项目支出8394.24万元,占79.9%;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12.31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779.25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老旧小区工程项目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5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76.78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老旧小区工程项目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4.85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追加无军籍职工工资及生活待遇、人生关怀、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大坪正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等项目经费收入,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76.78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老旧小区工程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4.85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中追加无军籍职工工资及生活待遇、人生关怀、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大坪正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等项目经费支出,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0.82万元,占3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1.6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层党建工作、文明城区、政协基层组织活动经费、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菜市场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14.1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3.6万元,下降97.6%,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决算编制要求调整功能科目。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13.05万元,占4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0.96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工作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16.35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5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年底退回财政多拨计生政策性扶助奖励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1740.93万元,占1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0.88万元,增长81.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等项目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0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济运行监测奖励、升规奖励政策兑现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0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地质防治工作经费:群防群测工作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624.94万元,占5.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77万元,增长37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大坪正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9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专项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8.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8.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77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公用经费389.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0.41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造成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8.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47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实际产生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补助、养老服务补贴及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等工作经费收入。本年支出58.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47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实际产生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补助、养老服务补贴及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等工作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91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6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9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59万元,下降55.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产生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场次,缩减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8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使用及办公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1.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工程、电脑及打印机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0项,涉及资金8394.24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于春霞023-6871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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