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坪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2025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在基层落地见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街道坚持以新思想指导新实践、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坚持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逐项对标对表市级工作要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 深植思想根基,笃行法治理念。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组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相关内容4次。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宣讲活动40余场次。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依托“红岩渝理同行 ‘坪’声细语”开展宣讲30余场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 健全决策机制,提升民主水平。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涉及辖区发展规划、重大民生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2025年,完成天灯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等4个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全流程规范决策。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作用,全年参与各类重大纠纷调解10余次,起草、修改法律意见书及其他各类文件10余次。
(三) 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文件管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6件,办复率、满意率达100%。深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街道信息、行政执法、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基层政务等信息170条。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全年受理“民呼我为”便民热线转办件2900余件,按时办结率100%。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制度,每季度通过一表通填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照规定向区政府进行备案的情况,无违反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或者上位法规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未及时予以清理废止等问题。
(四) 深化执法改革,提升基层效能。动态优化执法清单,认领执法事项79项,推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开展综合执法检查104次,行政检查规范率达97.26%。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信用+执法”等数字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智能化水平。常态化开展市容秩序整治,规范处置问题1.5万余件次,拆除违规广告招牌27处,整治违规广告面积400余平方米,整治施工围挡93处,修复路面30处。组织执法培训8次,落实“三项制度”和“721”工作法,强化纪律作风整顿,提升队伍规范执法和应急处突能力。
(五)创新法治保障,优化社会治理。深化“136N”调解体系,升级街道联调驿站,组建家庭、物业、商事、消费、教育五个专业解纷分站。常年聘请律所律师驻守联调驿站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注重发挥42名“法律明白人”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重要作用。推广“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等智能平台,累计注册20280人,提供法律咨询3113条次。全年通过“九口归一”机制受理纠纷7297件,化解率达98.7%,辖区重点人员平稳可控,相关实践获评“渝中区枫桥式工作法”、“渝中区十大法治事件”,大黄路社区调解员荣获区优秀调解员。构建全链条欠薪治理体系,全年办结线索275条,协调处置案件43起,为71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12万余元。
(六)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涉企检查“扫码入企、备案留痕”,未发生违规收费罚款事项。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10余次,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深化“打非治违”宣传,宣传覆盖800人,相关工作获全市专题报道,1名工作人员获评市级“打非”优秀个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 带头抓学习研究。主要负责人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党工委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主持研究制定街道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将任务分解到岗、压实到人。
(二) 亲自抓部署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街道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进展、解决问题。对“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涉企执法规范、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亲自协调、督促落实。例如,针对大坪正街社区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突出问题,牵头组织城管、环保、市监等部门研究会商,依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取得良好效果。
(三) 重点抓考核问责。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科室、各社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在法治督察、执法监督、行政诉讼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推动责任落实。全年未发生因街道层面违法决策、违法执法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事件。
(四) 着力抓能力提升。在班子配备和干部使用中,注重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组织街道领导参加2025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全街干部职工、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法律明白人115人参加年度法治理论学习考试,通过率为100%。干部职工网络学习时长均不低于50学时。同时注重岗前学法,组织新进人员、新任职干部、新发展党员开展法治学习。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法治思维与实践能力有待强化。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处理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能力不足,面对复杂历史遗留问题,仍存在重行政协调、轻法律路径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实践性不强,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二)综合执法改革协同与专业支撑不足。“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后,基层执法事项增多与专业力量薄弱矛盾突出,部分领域执法人员能力欠缺。与区级部门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监督指导机制仍不完善,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独立发现与处置风险能力较弱。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衔接不畅。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之间联动不足,“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存在信息壁垒。部分纠纷化解周期长、成本高,未能实现调解有效终结,导致诉讼或重复信访增多。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聚焦能力提升,筑牢法治根基。将2026年确定为“法治能力强化年”,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围绕改革攻坚、风险应对、信访维稳等难点工作,创新培训模式,开发案例式、研讨式实训课程,推动法治教育由“理论传授”向“实战赋能”转变,切实增强依法履职本领。
(二)聚焦协同执法,深化体系改革。以“协同高效、专业规范”为导向,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区级部门“业务导师制”与常态化跟班学习机制,针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重点监管领域,编写简明执法实操指南,强化一线人员独立办案和规范执法能力,推动执法体系整体效能提升。
(三)聚焦纠纷源头,健全调解机制。坚持把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着力突破调解资源分散、衔接不畅的瓶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多头周转”向“一站终结”转变。整合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等多方力量,深化136N最小调解单元体系建设,建立街道综合治理中心,实现案件统一受理、分流、督办,有效降低群众解纷成本和时间,遏制矛盾上行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