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招聘公益性岗位1人公告

来源:大坪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4-0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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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大坪街道因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渝就发〔20232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总人数为1人,主要从事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4.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48日—4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渝中区大坪街道社保所办公室(二楼B307室)

联系电话:023-68713035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及原件;

3)本人一寸照片2张;

4)学历及学位证书及相关佐证资料。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审核及面试

由渝中区大坪街道相关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

(五)录用及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由渝中区大坪街道办事处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自行体检。按规程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或自动取消资格)。

四、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实施;

2.录用后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薪酬标准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3-68810647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员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虚假,将取消资格。


附件: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大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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