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人民政府大溪沟街道办事处公开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渝中区人民政府大溪沟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标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5名,要求详见《大溪沟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复员退伍军人等。以上条件,满足其中一类即可。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11月18日—11月20日,09:00—11: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大溪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相关证明依据,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大溪沟街道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一)面试
由大溪沟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
(二)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者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考察
由大溪沟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遵纪守法、个人信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大溪沟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因各种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由大溪沟街道办事处根据岗位需求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录取与试用
1.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分配至对应岗位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取,不合格的,取消录取。录用期间发现因录取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或无法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追回相关补贴。
2.待遇标准:每月基本补贴233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单位缴纳社保。
3.服务期限: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按相关要求购买社会保险。街道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六、其他事宜
本简章由渝中区人民政府大溪沟街道办事处解释。
咨询电话:023-63879011
附件1:大溪沟街道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情况一览表
附件2:大溪沟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大溪沟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