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抽查比例,数量)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类别 |
检查 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1-2家) |
每季度 |
“双随机” |
现场检查 |
1-2次 |
否 |
|
2 |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1-2家) |
每季度 |
“双随机” |
现场检查 |
1-2次 |
否 |
|
3 |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1-2家) |
每季度 |
“双随机” |
现场检查 |
1-2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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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安排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或安排值班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
《重庆市消防条例》(2024年修订)第七十一条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1-2家) |
每季度 |
“双随机” |
现场检查 |
1-2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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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其充电拒不改正的行为 |
《重庆市消防条例》(2024年修订)第七十三条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1-2家) |
每季度 |
“双随机” |
现场检查 |
1-2次 |
否 |
解放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