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路口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4-2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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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023-63637491;传真:023-63617318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街道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4楼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田  野  街道党工委书记

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胡传龙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朱  丹  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

冉  红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协助街道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协助办事处主任负责编制、人事、文秘、档案、保密、老干、机关安全、机关后勤服务、各科室间的综合协调;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指导居委会建设。

分管党政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建设管理中心。

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母智勇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联系服务所负责的楼宇、企业和项目;负责政策宣传,服务、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做好区域内引进企业落地后服务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改革;负责经济统计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协助核查认证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承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等相关业务,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  辉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负责宣传、统战、民宗侨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推动教育、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负责政协联络委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工作,宣传、组织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办公室。

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严  欣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主持街道纪工委全面工作。

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冯志勇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协助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武装工作;负责街道征收工作。

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人武部、征收办。

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海波  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政法、维稳、信访工作,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理防控体系,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街道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潘洪林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宣传、组织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负责辖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排水、主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执法职能;负责生态环境方面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的执法职能。

分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

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  茜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

统筹负责基层党建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辖区的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区域化党建、社区党建、楼宇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走访、联系人大代表,了解、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考察、调查研究等提供服务,掌握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做好宣传报道;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社区财务管理监督、协税护税等工作;负责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分管人大工委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工会、团工委、妇联。

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  静  四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财政办公室。

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永红  四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简介

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纪检、宣传、统战、政协、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和综合协调、文秘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

统筹负责基层党建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辖区的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区域化党建、社区党建、楼宇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负责联系服务所负责的楼宇、企业和项目;负责政策宣传,服务、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做好区域内引进企业落地后服务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负责经济统计工作。

(四)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负责推动教育、劳动就业、卫生健康、公共文化、体育、科学普及等社会事业发展,宣传、组织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质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指导居委会建设。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政法、维稳、信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理防控体系;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

(七)财政办公室

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社区财务管理监督、协税护税等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协助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九)人大工委办公室

走访、联系人大代表,了解、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协助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办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考察、调查研究等提供服务;掌握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情况,做好活动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及街道人大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辖区执法机构;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十一)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负责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建设方案)、概(预)算的编报;负责建设项目比选、招标、合同、工程变更、资金拨付申请、进度款拨付、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等项目实施管理;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管理(使用)工作移交;负责建设项目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

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工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建工作办公室明确1至2名群协和工作综合岗位承担。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协开展区域化党建、机关事业党建、社区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等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党员队伍建设服务和党员教育培训,做好辖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加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开展社会救助、社会优抚、残疾人服务,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做好辖 区内企业服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指导群众文体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指导社区文化场所和群众自办文化组织建设,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负责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创业帮扶等就业创业服务,协助核查认证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承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等相关业务,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行使执法职责,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遇、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街道社区建设管理中心

负责社区管理等方面的社会性、事务性工作,具体负责社区城建、城管、卫生、计划生育等日常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能职责

(一)履行辖党的建设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负责社区党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楼宇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居住在本街道的人才做好统计、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街道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二)履行辖区的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职责。服务、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负责政策宣传落地,做好政策申报、梳查和兑现,培育规模以上企业;负责区域内引进企业落地后服务工作;全方位联系服务所负责的楼宇和项目;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统计工作;配合部门、管委会履行属地协管职责,长效治理辖区楼宇周边环境。负责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社区财务管理监督、协税护税等工作。

(三)履行辖区公共服务工作职责。推动教育 、劳动就业 、卫生健康、公共文化、体育、科学普及等社会事业发展,宣传、组织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质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空间,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负责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四)履行辖区的公共管理职责。负责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受城市城管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履行辖区公共安全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督查检查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按照突发事件处置要求和原则,负责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管理;负责政法、维稳、信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有关职责分工。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公安派出所、检察室、税务所等实行区级部门与街道双重管理,人员、经费及事权以区级部门管理为主,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干部任免、工作考核等须征求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属区域性质的派出机构,由驻地街道履行双重管理职责,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区域内各街道党工委。城管执法大队、司法所由街道负责日常管理,负责人任免由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街道负责,业务工作接受区级部门指导。按规定不纳入双重管理范畴的派驻机构,应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制度,主动为街道工作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