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两路口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

来源:两路口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8-18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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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抽查比例,数量)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类别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20家) 每月 “双随机” 现场检查 1-2次
2 建筑物内部公共区域随意焚烧物品的行为 《重庆市消防条例》(2024年修订)第七十二条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20家) 每月 “双随机” 现场检查 1-2次
3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20家) 每月 “双随机” 现场检查 1-2次
4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20家) 每月 “双随机” 现场检查 1-2次
5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20家) 每月 “双随机” 现场检查 1-2次
6 高层建筑内宾馆、餐饮场所的厨房烟道、燃气管道未定期检查、清洗和保养的行为 《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施行)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20家) 每月 “双随机” 现场检查 1-2次
7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条第六项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20家) 每月 “双随机” 现场检查 1-2次
8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20家) 每月 “双随机” 现场检查 1-2次
9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20家) 每月 “双随机” 现场检查 1-2次
10 未安排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或安排值班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重庆市消防条例》(2024年修订)第七十一条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20家) 每月 “双随机” 现场检查 1-2次
11 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其充电拒不改正的行为 《重庆市消防条例》(2024年修订)第七十三条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20家) 每月 “双随机” 现场检查 1-2次
12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以及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六十一条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抽查比例10%,20家) 每月 “双随机” 现场检查 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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