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惩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将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职责明确如下:
一、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 任:姜军 党工委书记
彭伟 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史晓军 人大工委主任
常务副主任:冯红军 办事处副主任
副 主 任:蹇敏 党工委副书记
陶仲平 办事处副主任
谢忠燕 纪工委书记
刘晓东 办事处副主任
林 莉 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林 滟 党工委组织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
彭 刚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严袅 南纪门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挂职)南纪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
母丹婉玥 南纪门街道党建办公室主任
袁小恒 南纪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挂职)
舒 畅 南纪门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蔡嫚嫚 南纪门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任
钟 波 南纪门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伍玉宇 南纪门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人
孙文佳 南纪门街道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元皓 南纪门街道财政办公室负责人
周 杰 南纪门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许炜冰 南纪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 野 南纪门派出所教导员
雷季霖 望龙门派出所所长
吴 疆 南纪门街道凉亭子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 东 南纪门街道解放西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赵 川 南纪门街道凯旋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邱天雷 南纪门街道十八梯社区居委会主任
顾 翌 南纪门街道邮政局巷社区居委会主任
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南纪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和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冯红军同志担任,许炜冰、袁小恒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南纪门市场监督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和街道执法办科室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各社区成立食品药品工作协管员,协管员由各社区确定一名同志担任,负责对接街道食药安办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街道食药安委在区食药安委领导下,主要展开以下工作:
1、综合管理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协调指导社区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
3、支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信息;
4、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突发事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秩序维护;
6、组织食品药品信息接收和上报工作;
7、组织街道食品药品工作讲评、通报、总结工作;
8、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食品药品其他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 工作主动协作原则。《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分段实施监管的体制,在实际工作要牢主动履职,与各部门紧密协作,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建立健全监管无缝隙的工作机制,确保本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可控。
(二) 强化属地监管原则。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切实强化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意识,妥善处理好“条与块”的关系,提高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监管责任追究原则。各社区、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本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将对各社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对于工作不力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南纪门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