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渝中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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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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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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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性别 |
年龄 |
婚姻状况 |
健康状况 |
残疾等级 |
从事职业及单位 |
月收入(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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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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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与申请人关系”填列申请人、配偶、父子、母子、兄妹、儿媳、女婿、祖孙等;2、“婚姻状况”填列已婚、未婚、离异、丧偶;3、“健康状况”填列健康、多病、重病;4、“残疾等级”填列残疾证登记的等级;5、月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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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财产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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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2、两套以上住房或门面□;3、大型农机具□;4、存款及证券、债券、储蓄型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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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月开支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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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费: 元;电费: 元;燃料费: 元;通讯费: 元;物业管理费: 元。 2、教育费(按学年或学期月均,限于专科—研究生阶段): 3、医疗费(近6个月月均): 4、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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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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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近亲属关系 的家庭成员 |
近亲属 人员姓名 |
近亲属人员工作单位及职务 |
近亲属人员与家庭成员的关系 |
备注 | ||||||
承诺:1、本人所提供的家庭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属实。如有虚假,对已冒领的低保金全部退回,并承担1-3
倍的罚款。
2、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已签署《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授权并配合低保管理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住房和财产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申请人:
年 月 日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通知书
( 年第 号)
:
您提交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资料已收到,具体如下: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
经审查,您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现予以受理。办理期间,请您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和调查。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提交齐备的申请材料后出具。第一联由申请人留存,第二联由街道办事处存档。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补正告知书
( 年第 号)
:
您提交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资料已收到,具体如下: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4.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
经审查,您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备,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补正上述第 项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由街道办事处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备时出具。第一联由申请人留存,第二联由街道办事处存档。
重庆市渝中区低保家庭“单人户”台账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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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社区 |
低保 证号 |
保障人 姓名 |
家庭成员 姓名 |
与户主 关系 |
联系电话 |
家庭收入 |
残疾类别 |
重病类别 |
备注 |
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登记表
所属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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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社区 |
申请人姓名 |
近亲属人员情况 |
与申请人关系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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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各存一份。
重庆市渝中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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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区 街道 居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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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户主) |
联系电话 |
户口所在地 |
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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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基本信息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与申请人关系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婚姻 状况 |
健康 状况 |
残疾 等级 |
水库移民 |
农垦企业人员 |
森工企业人员 |
散居归国华侨 |
退役军人 |
两劳释放人员 |
从业状况 |
从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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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移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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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 |
姓 名 |
合计 |
工资性 |
经营活动收入 |
商业保险分红 |
财产租赁变卖收入 |
失业金 |
养老 |
赡扶抚养费 |
生活 |
其它 |
其他赡扶抚养义务人家庭信息 |
姓 名 |
与被赡扶抚养人关系 |
性别 |
年龄 |
家庭 |
家庭 |
人均收入 |
家庭成员从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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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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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收入 |
人均收入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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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 |
住房 |
机动车辆 |
金融资产 |
其他财产 |
家庭消费支出 |
月水电燃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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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人 |
建筑面积 |
地址 |
类型 |
购置登记人 |
种类 |
金额(市值) |
类型 |
登记人 |
地址 |
月通讯、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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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 |
存款 |
门面(店铺) |
教育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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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证券 |
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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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
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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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与申请人关系”填列申请人、配偶、父子、母子、兄妹、儿媳、女婿、祖孙等;2、“学历”填列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大学;3、“婚姻状况”填列已婚、未婚、离异、丧偶;4、“健康状况”填列健康、多病、重病;5、“残疾等级”填列残疾证登记的等级;6、“从业状况”填列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在职人员、灵活就业、登记失业、未登记失业、单位退休、务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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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调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渝中区救助家庭实地查访记录表
所属镇街: 居委会: 实地查访类别:£入户调查£邻里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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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 |
与户主关系 |
婚姻状况 |
是否重残重病 |
就业状况 |
从业单位 |
户口所在地 |
现居住地 |
家庭收入情况 |
家庭消费支出情况 |
家庭财产情况 |
被调查人签字 |
入户调查人: 时间:
注:本此所填信息均为申请或在册救助对象信息,且入户调查和邻里访问记录不宜填写在同一表中。
渝中区XXX街道救助家庭调查取证记录表
调查对象:
被调查方:
取证时间:
取证地点:
取证内容:
附件:XXX证明材料
调查人签字: 被调查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重庆市渝中区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索证函
XXX单位: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和《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我单位经申请或获得救助家庭(姓名:XXX,身份证号XXX)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该家庭下列事项通过(邮寄£传真£网络传输£)方式进行索证,请收到该函后15个工作日内以XXX方式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
£家庭财产:
£家庭收入:
£家庭消费支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XXX单位
年 月 日
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通知书
(存根)
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家庭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具体情形为: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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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通知书
:
你家庭于 年 月 日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通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你家庭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具体情形为:
特此通知
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注:若对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查。
…………………………………………………………………………………………………………………………………
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通知书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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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送达人 |
送达时间 |
签收人 |
注:1.签收人拒绝签收的,需2人以上送达人签字证明。
2.此联需交回街道办事处存档。
低保申请家庭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提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拟纳入保障的申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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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申请保障 |
家庭人均 收入 (元/月) |
家庭救助 总金额 (元/月)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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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不予保障的申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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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申请保障 |
家庭人均 收入 (元/月) |
家庭财产及 消费支出状况 |
家庭住址 |
不予保障原因 |
举报电话:63808705(渝中区民政局)
××××××××(街道办事处)
××××××××(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站)
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XXX街道低保确认结果通知书
街道办事处于 年 月 日召开评审会议,对本次提出申请的 户家庭,经过集体研究,作出了审核确认。其中 户纳入低保; 户不符合保障条件。
确认纳入保障的申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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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家庭保障人数 |
家庭救助 总金额 (元/月) |
管理类别 |
居住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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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差 救助 |
重点 救助 | ||||||
不予纳入保障的申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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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家庭 人口 |
居住地址 |
不予保障理由 |
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各一份。
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决定书(存根)
经审核确认, 家庭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其原因是: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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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决定书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经审核确认,你家庭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理由是:
如对此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60日内向 区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
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决定书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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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送达人 |
送达时间 |
签收人 |
注:1.签收人拒绝签收的,需2人以上送达人签字证明。
2.此联需交回街道办事处存档。
重庆市渝中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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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街道 居民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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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户主) |
应计收入 |
申请保障 |
联系 |
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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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障家庭成员基本信息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与申请人关系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等级 |
重病 |
在校学生 |
学龄前儿童 |
70岁以上老人 |
从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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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 |
家庭财产 |
家庭消费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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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收入: 元。 |
住房: 套,人均建筑面积 ㎡。 |
水电燃料费:□超标 □未超标 通讯、物业费:□超标 □未超标 其 他:□超标 □未超标 医疗费(月均): 教育费(月均): 缴纳社会保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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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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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 审核意见 |
□建议予以保障。家庭月救助总额 元。 重点救助×××, 元; ×××, 元。 □建议不予保障。理由: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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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会确认 意见 |
□予以保障。从 年月起,家庭月补助总额 元。 重点救助×××, 元; ×××, 元。 □不予保障。理由: 评审会负责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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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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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重残、重病、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70岁以上老人有效的,不重复计算重点救助金。 2、本表一式两份,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各一份。 | ||||||||||||||
渝中区XXX街道(XXX社区)低保对象长期公示
所属时间: 年 月 户数: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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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低保 证号 |
姓名 |
与户主 关系 |
家庭 收入 |
保障 金额 |
序号 |
低保 证号 |
姓名 |
与户主 关系 |
家庭 收入 |
保障 金额 |
举报电话:63808705(渝中区民政局)
××××××××(街道办事处)
××××××××(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站)
重庆市渝中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明细表
发放所属时间: 年 月
所属地区: 街道 居民委员会 户数: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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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号 |
保障 人数 |
发放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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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 障人数 |
补差 救助(元) |
重点 救助(元) |
其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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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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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低保家庭定期探访情况记录表
所属地区: 街道 社区 所属时间: 年 季 季度初户数: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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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 证号 |
成员 姓名 |
与户主 关系 |
重点 保障 情况 |
联系电话 |
探访 次数 |
探访类型和探访时间 |
停发时间 停发原因 |
探访人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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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 查访 |
视频 通话 |
电话 联系 |
社区 报到 |
指纹 打卡 |
APP 验证 |
其它 方式 | ||||||||
注:该表以每季度初在册低保对象数据为准。
重庆市渝中区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整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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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街道 居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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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户主) |
联系电话 |
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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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救助情况 |
纳入 类管理。家庭月救助总额 元。 ×××, 元。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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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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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变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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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与申请人关系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等级 |
重病 |
在校学生 |
学龄前儿童 |
70岁以上老人 |
从业单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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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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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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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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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变化情况 |
家庭财产变化情况 |
家庭消费支出变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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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应计收入 |
家庭总收入 |
家庭人均收入 |
□未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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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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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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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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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 审核意见 |
□建议调整救助金额。家庭月救助总额 元。 ×××, 元。
□建议停发低保金。理由: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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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会确认意见 |
□调整救助金额。从 年月起,家庭月补助总额 元。 ×××, 元。 □停发低保金。理由: 评审会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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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各一份。 | |||||||||||||||||
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通知书(存根联)
停发家庭: 街道 居民委员会 家庭。
停发时间:从 年 月起停发。
停发原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通知书
同志:
根据《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你家庭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决定从 年 月 日起停止发放你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理由是:
如对此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通知书60日内向 区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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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停发通知书签收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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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发家庭 |
送达人 |
送达时间 |
签收人 |
注:1.签收人拒绝签收的,需2人以上送达人签字证明。
2.此联需交回街道办事处存档。
低保救助金额调整公示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经街道办事处开展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定期复核,对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有变化的调整救助金额,对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停发低保救助。现将辖区低保救助金额调整情况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
调整低保救助金额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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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
调整前救助情况 |
调整后救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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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数 |
家庭人 均收入 (元) |
救助金额(元) |
保障人数 |
家庭人均收入(元) |
救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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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发低保救助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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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家庭 人口 |
原救助金额 |
停发原因 |
举报电话:023-63808705(区民政局)
××××××××(街道办事处)
××××××××(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站)
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重庆市渝中区低保家庭渐退台账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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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社区 |
低保 证号 |
户主姓名 |
就业人 姓名 |
与户主 关系 |
联系电话 |
就业时间 |
就业收入 |
开始时间 |
到期时间 |
停发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