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628J/2021-00023 发布机构 渝中区上清寺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1-15 发布日期 2021-01-1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上街办〔2021〕3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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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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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上街办〔2021〕3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上清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上清寺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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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科(室、队、所)、社区、辖区各社会单位:

现将《上清寺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上清寺街道办事处

2021115

(此件公开发布)

上清寺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人事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上清寺地区良好的安全形势,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烟花燃放严格禁止、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按照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原则,经街道研究,决定成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任组长,街道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上清寺派出所、上清寺交巡警大队、重庆市消防特勤四中队、街道各科室、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禁燃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中强兼任,街道应急办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制订并上报工作方案,负责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应急保障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引导组、巡查值守组、执法检查组、应急保障组、督查督办组等五个工作小组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辖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宣传引导组:由街道应急办牵头,街道党办、各社区配合,负责印制领取宣传资料、张贴设置禁放警示标志,通过会议、活动、夜间喊话、宣传栏、微信QQ群、LED显示屏等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相关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巡查值守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结合分管领导科室社区工作模式,由街道机关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工作者、社区群防队员、平安志愿者等组成巡查小组,对辖区重点单位、九小场所、居民区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检查,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研判上报、督查整改,不留死角,确保全覆盖。要按照区禁燃办和街道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值守工作。

)执法检查组:由街道禁燃办牵头,协调区应急局,上清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交巡警大队等单位,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重要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查处烟花爆竹流入渠道,打击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应急保障组:由街道政办、民社办、应急办牵头,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车辆、人员、物质、经费等保障,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工作。

)督查督办组:由街道纪工委牵头,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履行情况,对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工作步骤

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街道组建202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保障措施,完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要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宣传引导,按照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公交地铁、进宾馆酒店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短信、微信等方式,提升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202126日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辖区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单位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在辖区内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清除可燃物,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街道应急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四阶段:全面管控社区社会单位要围绕春节、元宵等重要时段,加强禁放管控和看护,特别对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放的巡查守护,严防死守,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各社区、社会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上报总结材料,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禁止燃放宣传,增强广大市民自律、安全意识。

1.宣传内容。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通过悬挂张贴禁放公告、横幅LED显示屏、展板、喊话等形式对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物业小区对《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引导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宣传对象。主要针对本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居民群众做好宣传教育。各社区居委会要深入辖区居民楼院、小区,开展宣传活动,要重点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宣传形式。202126日(星期),街道在学田湾正街59号院坝设立主宣传站,在人民支路80号院坝设立分宣传站,向广大市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接受市民咨询。各社区居委会要深入辖区居民楼院、小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入户宣传,利用板报(报墙)等载体宣传有关规定,倡导禁燃规定;各社会单位要利用单位广播、有线电视、楼宇电视、宣传广告牌(栏)、板墙报等广泛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二)落实安全检查和巡查值守工作。

1.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措施各单位要对加油站、电力设施、下水管网、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开展自查,制定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社区要进一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实行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2.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各社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要结合今冬明春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对辖区棚户区、拆迁片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开展可燃物的清理。同时,要检查本单位消防器材配备、完好状况及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3.全面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社区社会单位要从即日起至2021226日在本辖区、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重宣传、保平安为主题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桥梁隧洞、闲置厂房库房、待拆(建)工地、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生产、储存、燃放以及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

4.加强节日安全守护值班。节日期间,街道、各社会单位和各社区居委会要严格落实节日领导值班和守护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管防控体系,切实加强重要建筑物、重要点段、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各社区居委会、各社会单位要加强与街道禁燃办的工作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通报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处置。街道禁燃办电话:023-63850029,联系人:胡世祥杨天时、路磊

(三)强化现场监管,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社会单位、社区居委会要根据实际,针对可能出现和发生的问题,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重大危险源守护和严格落实禁燃措施。同时要从即刻起组织力量全面清理可燃物和易燃物,制定防火救灾预案,开展消防灭火演练,进一步监督检查单位、本辖区组织的值班巡逻力量和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科室、社区、辖区各社会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增强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人员要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把握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街道将联合区级主管部门和辖区职能部门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要严格问责,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畅通渠道,及时报告

各单位要加强与街道禁燃办的工作联系,畅通信息渠道,沟通工作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社区、社会单位要将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总结于2021226日前报街道禁燃办禁燃办设在街道应急联系人:胡世祥杨天时、路磊,联系电话:023-63850029(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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