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三个办法”

来源:石油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1-1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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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印发的《重庆市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分阶段管理教育办法》《重庆市社区矫正对象手机信息化核查及电子定位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将于202211日起施行,届时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将迎来新变化。为使社区矫正对象熟悉掌握并提前适应新规内容,促使“三个办法”下的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20211227日上午,石油路司法所组织在册24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培训。

会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一一核验渝康码、行程码,逐一询问近期本人及亲属是否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

石油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尚绯对在册24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会前点名,强调矫正纪律,要求矫正对象认真学习“三个办法”。随后,司法所所长程静作为主讲人,就“三个办法”中出台的新规定、新措施、新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特别是与矫正对象关联最为密切的加扣分事项。并提出要求:一是会后要认真学习消化“三个办法”有关内容,顺利迈入2022年重庆市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新阶段;二是当前全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强调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筑牢防控屏障;三是正值年末岁尾,号召大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就地过年,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石油路司法所将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促使“三个办法”顺利落地、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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