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眼中的幸福河湖”作品征集活动
评选结果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第5号市级总河长令——《关于在全市实施幸福河湖建设“百千行动”的决定》,增强广大市民的爱河护河意识,生动展示渝中区长江、嘉陵江幸福河湖建设成果,区河长办、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生态环境局、团区委联合开展了“我眼中的幸福河湖”主题作品征集活动,经广大市民积极投稿、专家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22个,二等奖44个,三等奖66个,优秀组织奖15个,优秀指导老师46名(详见附件)。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6日至9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河长办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3-63310627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街道和平路1号星河商务大厦3楼308室
附件:1.“我眼中的幸福河湖”作品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摄影类)
2.“我眼中的幸福河湖”作品征集活动评选结果(绘画类)
3.“我眼中的幸福河湖”作品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文章类)
4.优秀组织奖名单
5.优秀指导老师名单
重庆市渝中区河长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