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2年工作要点
一、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一)贯彻执行《渝中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具体措施》(渝中委办发〔2021〕17号),按要求设立总督学和副总督学。
(二)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制定《渝中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
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评估
(一)按照市教委要求,做好接受教育部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相关准备。
(二)按照市教委要求,开展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
三、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工作
(一)成立工作专班,各个部门、街道落实专任负责。
(二)制定《渝中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方案》。
(三)制定年度推进计划。
(四)制定重点指标的控制标准。
(五)根据最新年报数据,开展全区自查工作。
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
按照国家和市督导室的安排和部署,做好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准备工作。
五、深化督学责任区工作。
(一)第六届责任督学换届工作。
(二)召开渝中区教育督导工作会。
(三)开展渝中区教育督导人员全员培训。
(四)以督导片区为单位开展交流活动,搭建交流学习平台。
(五)参加市级督导培训及组织区级督导培训。
六、开展综合督导评估
开展对3-4所小学的综合督导评估,形成督导评估报告。
七、结合教育工作任务开展各类专项督导
(一)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二)开展中小学“五项管理”督导评估。
(三)开展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等。
八、质量监测工作
(一)完成市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二)组织学校参加市级“双减”及“五项管理”专项检测工作。
九、督学信息化管理工作
推动 “重庆市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管理系统”培训和使用,探索责任督学通过管理系统辅助督导工作。
十、强化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工作督导
充分发挥各级督学作用,开展学校防控工作督导,督促各中小学校切实履行好校园安全防控职责。
十一、思考筹划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学校办学质量的督导评估
联系考察第三方机构,拟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