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5017394/2024-00010 发布机构 渝中区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4-11-11 发布日期 2024-11-11 主题分类 科技
体裁分类 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科【2024】29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5017394/2024-00010
发布机构 渝中区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
成文日期 2024-11-11
发布日期 2024-11-11
体裁分类 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科【2024】29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创十条》相关政策兑现的通知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区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试行)》(渝中府办〔20241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申报2023年度《科创十条》相关政策兑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格及涉及政策

申报主体资格:目前注册及纳税关系均渝中区的企事业单位

涉及政策本通知仅认定的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孵化器及市级众创空间,2023年度企业承接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相关事项进行政策兑现

二、申报资料要求

1支持建设高质量孵化载体。对新获得国家科技部、重庆市科技局授牌,且在渝中持续运营1年以上的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新获得国家科技部、重庆市科技局授牌且在渝中持续运营1年以上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申请经费支持的孵化器、众创空间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

2)《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申请表》(见附件2);

3)国家科技部、重庆市科技局授牌认定的正式文件;

4)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

6)上一年度至目前的载体建设情况报告、创新创业服务绩效报告;

7)获得的各类荣誉证明复印件;

8)上一年度的在区企业及团队的入驻协议复印件、企业证照复印件、企业及团队简介、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协议及票据复印件、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的记录和照片复印件;

9)其他证明材料。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已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复审合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支持。申请经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

2)《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申请表》(见附件2);

3国家科技部公布的正式文件包括备案文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规上企业需提供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3年度财务状况表(盖企业章);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科技型企业证书;

7)其他证明材料。

3支持企业承接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对承接国家、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分别按照实际到账并使用国拨经费、市级资金的20%给予配套。以上资助,单个国家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请支持单位需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1)《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

2)《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申请表》(见附件2);

3)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

4)项目申报资料;

5)企业收到上级财政经费证明、入款凭证;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科技型企业证书;

7)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各申报单位对照以上3个条款的具体要求自主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资料1份,胶订封装。同时,需提交电子版1

三、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申报资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1122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址:渝中区七星岗街道和平路162号办公区2(通和睿庭207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质量孵化载体  刘志鹏023-63765282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郭冰蓉023-63615516范薪欣023-63765284

企业承接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项目  顔卫娟023-63765285

电子邮箱:cqyzqkw@163.com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仅针对2023年度需兑现政策

2、若申报主体之前与渝中区签订有一企一策招商协议的且有不享受协议内容以外扶持政策约定条款的,不在此次申报

五、附件

1《企业信用承诺书》

2、《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申请表》;

3、《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补助申请表》



渝中区科学技术局

20241111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