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602/2023-00169 发布机构 渝中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10-27 发布日期 2023-10-27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602/2023-00169
发布机构 渝中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成文日期 2023-10-27
发布日期 2023-10-27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辖区婚姻登记和收养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及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的经办工作;负责辖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地名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为渝中区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设有婚姻登记办事大厅。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19.57万元,支出总计219.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工资晋档,因此相关联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预算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1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工资晋档,因此相关联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5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1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工资晋档,因此相关联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9.57万元,占63.6%;项目支出80万元,占36.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9.5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2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工资晋档,因此相关联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工资晋档,因此相关联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预算增加。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工资晋档,因此相关联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预算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56万元,占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工资晋档,因此相关联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预算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95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3)住房保障支出8.05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4万元,增长12.18%,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工资晋档,因此相关联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预算增加。公用经费2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7万元,增长15.61%,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职人员工资晋档,因此相关联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预算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工作安排,我单位今年未发生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8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377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