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渝民办〔2024〕1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协同抓好街面巡查。各街道要统筹救助力量开展街面日常巡查,针对车站码头、网红景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闲置楼宇等临时遇困人员易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要加大巡查频次,并做好登记。拓宽主动发现渠道,积极动员环卫工人、楼宇物管以及商铺经营人员等社会力量,主动提供临时遇困人员线索,及时为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更多救助便利。
二、实施多元帮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临时遇困人员,各街道要组织实施多样化帮扶救助。对自愿受助的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街边露宿等临时遇困人员,要引导至重庆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或由发现地街道按需提供食品、水及返乡车票。对罹患疾病人员、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护送至区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对有求职意愿的,建立就业登记档案,根据就业意向、技能水平实施分类帮扶。对我区易外出流浪人员,要主动关怀,并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帮扶,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
三、强化街面劝导治理。各街道要统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民社办等力量,开展街面综合治理工作。对街头流动乞讨、职业乞讨等以敛财为目的的人员,综合执法大队要及时予以劝离。对拒不离开的,由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依法处依处理,民社办要配合做好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市容市貌。
四、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 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保持电话畅通,对部门、群众提供救助信息,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助,确保求助人员及时得到有效帮助。严格落实紧急事项报送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事件后,应在30分钟内向区民政局反馈。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街道要加强专项救助数据审核报送,于2025年3月15日前,通过渝快政“一表通”上报《流浪乞讨专项行动台账》,并将“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相关活动简报、图片等资料及时报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赵定磊。
附件:《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渝民办〔2024〕122号)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
冬季临近,即将迎来降温。据气象部门预测,重庆2024年冬季总体气温较常年偏高,气温阶段性波动明显,12月下旬到2月下旬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天气。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做好冬季救助管理工作,市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在全市开展“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动员部署
各区县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全面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保障各类临时遇困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要义,切实把“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安排。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协同机制、动员社会力量等方面细化举措。要设立救助电话、微信公众号,并向社会发布,方便临时遇困人员寻求帮助。要建立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系统上下齐抓共管、责任链条层层压实,确保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过细做好分析研判
各区县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深入研判临时遇困人员急难需求,做到“心中有数”。要主动与气象、卫生健康、疾控等有关部门沟通会商,针对冬季可能发生的地质气象灾害、流行病传播等情况,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全面评估可能危及临时遇困人员生命安全的各类情形,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动态监测,创新救助服务的供给形式,提升专项救助行动精准度。要建立重点信息台账,摸清各类临时遇困人员聚集区域和活动规律,做到重点人群“一人一档一画像”。要加强救助物资储备,按照能满足临时遇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的标准,确保救助物资品类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临时遇困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三、织密救助服务网络
各区县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对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救急难”工作要求,织密织牢救助服务网络体系。要扩大覆盖范围,利用福利彩票站点、社区服务中心(站)、银行网点、户外劳动人员服务点等场所设立求助引导点或临时救助场所,前置救助关口、延伸服务触角,方便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就便受助、避寒。要加强统筹调度,可结合实际成立指挥中心,打通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快速响应机制,提升服务网络应急处置能力。要扩充救助服务力量,充分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以及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快递员、夜间安保人员等,引导他们各自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要强化科技赋能,广泛利用各类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强化智能识别预警分析等大数据技术以及无人机、红外热成像探测仪等专业科技设备在救助工作中的深度应用。
四、加大街面救助力度
各区县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贯彻落实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133号)精神,协同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工作,组成联合巡查救助队伍开展专项救助行动。要加大重点区域巡查范围、重点人群关注力度、重点时段巡查频次,耐心劝导、引导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临时救助场所接受救助。对危重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妥善护送其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要劝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及时开展送返工作;对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老弱病残等人员,可以先行救助再查明情况;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御寒物资、告知并留下求助联系方式,做好后续跟踪。
五、提升站内服务能力
各救助管理机构要细化落实照料服务职责,根据受助人员性别、年龄和身心状况分类施救。对突发急病的受助人员,按照规范的诊疗程序及时送医;对家暴受侵害、务工不着、被盗被抢等临时遇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无法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要加强救助寻亲工作,及时发布寻亲公告,会同公安机关利用指纹、人像、DNA等数据甄别查询,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尽快帮助他们回归家庭。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救助热线全天畅通,及时响应求助线索,坚决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机构安全平稳运行。
各区县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紧急事项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后续情况及时报告,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坚决防止引发炒作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