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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实施标准 |
实施依据 |
申报指南 |
政策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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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全日制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高中、中职、大专、本科孤儿参照执行。 |
1651元/人/月 补贴标准从2025年6月27日起执行 |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的通知》渝民发〔2010〕184号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渝民〔2022〕202号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规〔2025〕6号) |
①申请书; ④宣告失踪的法律文书(失踪需要); ⑤死亡证明(死亡需要); ⑥其他 |
023-63708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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