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602/2026-00008 发布机构 渝中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1-05 发布日期 2026-01-05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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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成文日期 2026-01-05
发布日期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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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助学金给付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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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渝中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给付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已被认定为渝中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二、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 审批依据

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四、 受理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各街道办事处。

五、 审核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

六、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 申请条件

已被认定为渝中区户籍散居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八、 申请材料目录

渝中区户籍散居孤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录取通知书、在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书面助学申请办理。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九、申请补贴内容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已被认定为渝中区户籍散居孤儿身份、未被收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 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学年1万元,按月发放

十、 申请接收

联系人:重庆市渝中区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 办理基本流程

渝中区户籍社会散居孤儿或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应届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非应届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最新学年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 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被收养的残疾孤儿还应提供《收养登记证》、残疾证。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十二、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承诺时限: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十四、审批结果

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

十五、结果送达

一卡通发放。

十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查询网址(www.cqyz.gov.cn

十七、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电话:023-63708767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63843160

投诉网址:www.cqyz.gov.cn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各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 电话查询023-6370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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