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规定了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助给付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符合《渝中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规划》并已正式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包括由政府建设的独立社区养老服务站、综合社区养老服务站,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场地内设立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和经政府认可的、在特定的民办养老机构设立的社区养老服务站。
二、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 审批依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2.《重庆市渝中区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助办法(试行)》
四、 受理机构
渝中区各社区服务中心。
五、 决定机构
渝中区民政局。
六、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 申请条件
1.符合《渝中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规划》,包括由政府建设的独立社区养老服务站、综合社区养老服务站,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场地内设立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和经政府认可的、在特定的民办养老机构设立的社区养老服务站。
2.建设并已与街道签订协议正式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站。
不符合以上任意一项要求的则不予以审批。
八、补贴内容及标准
(一)补助项目
包括老年人信息管理工作、老年活动组织工作、空巢老年人关爱工作、为老志愿服务工作、拓展服务工作及日常运维等。
(二)补助标准
1.老年人信息管理工作补助。根据老年人建档数量、质量,给予350元/月、450元/月的差别化补助。
2.老年活动组织工作补助。根据老年活动开展情况,给予800元/月的工作补助。
3.空巢老年人关爱工作补助。根据空巢老年人建档数量、质量,给予100元/月的建档补助;根据查访、巡访工作情况,按对象类别以户为计算单位,给予总计不超过1200元/月的工作补助。
4.为老志愿服务工作补助。根据志愿队伍组建情况、志愿服务开展情况,给予500元/月的工作补助。
5.拓展服务工作补助。根据市场服务拓展情况,给予总计不超过600元/月的工作补助。
6.日常运维补助。社区养老服务站正式运营后,给予3000元/月的日常运维补助,用于保证场地正常开放的必要支出、购买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公众责任险等。
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未建站社区,按覆盖社区数量每月给予除拓展服务工作补助、日常运维补助之外的其他4项运营补助。
九、 申请材料目录
渝中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补助申请表(二份)
十、 申请接收
联系电话:023-63765155
传真电话:023-63765155
十一、 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运营机构每季度填报《重庆市渝中区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助申请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按《重庆市渝中区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助考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区民政局。
审批: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拨付。
十二、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
十四、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 审批结果
1.发放社区养老服务站启动补助。
2.发放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助。
十六、 结果送达
银行转账。
十七、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查询网址(www.cqyz.gov.cn)
十八、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电话:023-63765155。
十九、 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63843160。
投诉网址:http://www.cqyz.gov.cn/
二十、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渝中区各社区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 电话查询023-6376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