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是政府主办的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老、教学为一体的非盈利性基层医疗机构,是重庆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政策、标准。2.提供医疗服务:提供基本医疗门诊和住院服务,开设有全科、儿科、外科、中医、康复科、妇科、检验、影像等专业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个性化医疗及保健服务包;住院提供临终关怀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医疗健康需求。3.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服务:一是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居民素养;二是提供疫苗接种服务;三是开展传染病、非传染性疾病和突发公卫事件的防控及管理。4.负责辖区内医疗保健服务:对辖区内重点人群开展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档案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孕产妇管理、儿童保健、高血压及糖尿病病人管理、残疾人管理、结核病人和重精病人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5.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改革措施,负责推进辖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医养结合工作,医养结合中心为失能老人提供康养服务。6.作为全科医师规培实训基地,承担全科医师社区规培带教及管理工作。7.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19个职能科室,包括全科门诊、儿科、妇科、外科、中医、康复科、药剂科、治疗室、保健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室、医养结合部、行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公卫科、财务科、总务科等。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纳入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634.28万元,支出总计4634.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1.42万元,增长57.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进一步发展,总体医疗收支规模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63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1.42万元,增长57.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进一步发展,总体医疗收支规模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0.14万元,占34.96%;事业收入2942.17万元,占63.4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71.97万元,占1.5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25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6.63万元,增长46.24%,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进一步发展,总体收支规模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14.96万元,占73.14%;项目支出1143.69万元,占26.8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375.6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0.1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1.94万元,增长59.12%。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安排的新冠疫情防控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56万元,增长61.92%。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安排的新冠疫情防控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2.60万元,增长262.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新冠疫情防控经费和社区药品零差率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56万元,增长61.92%。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安排的新冠疫情防控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2.60万元,增长262.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新冠疫情防控经费和社区药品零差率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3.25万元,占16.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8万元,增长2.4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2)卫生健康支出1351.84万元,占83.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5.52万元,增长625.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新冠疫情防控经费和社区药品零差率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5.05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21.69%,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年中追加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6.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1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拨款减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拨款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144.24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邮箱yzqxgzx@163.com,联系方式:023-63526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