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
3.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衔接驻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统筹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抗震设防管理相关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13.依法组织开展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应急物资调用机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5.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6.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7.承担重庆市渝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区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设有办公室、应急救援协调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巡查室)、行业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法规宣教科。下设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渝中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渝中区应急救援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09.64万元,支出总计1909.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08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新组建重庆市应急救援渝中支队,队伍运行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90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31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新组建重庆市应急救援渝中支队,增加队伍运行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8.87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77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0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86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新组建重庆市应急救援渝中支队,队伍运行支出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62.82万元,占40.0%;项目支出1146.82万元,占60.1%;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年末项目结转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9.6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9.08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新组建重庆市应急救援渝中支队,队伍运行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31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新组建重庆市应急救援渝中支队,增加队伍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08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和渝中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77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86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新组建重庆市应急救援渝中支队,队伍运行支出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5.19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全区安全隐患资金在年度中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至各单位使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强化预算科学、有效执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1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发生党建工作开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99万元,占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1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9.4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7.46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支付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质保金。
(5)住房保障支出53.55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12.93万元,占8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5.66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全区安全隐患资金在年度中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至各单位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9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和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1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4万元,增长76.1%,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94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需求。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5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需求。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130.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会议场租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09万元,增长260.9%,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2023年重庆市应急救援渝中支队集训、全区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等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74万元,增长76.1%,主要原因是新组建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渝中支队,运行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146.8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注明:见附件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自评表、安全监管业务经费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事业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购房补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七)行政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八)安全监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应急救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三十)应急管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事业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十一)其他应急管理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三十三)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三十四)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芮 023-6383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