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渝应急发〔2020〕120号)的规定,重庆牙科医院和贝以铭商贸(重庆)公司(详见附件1)首次创建成为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重庆大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家单位(详见附件2)通过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周期性复评,现予通告。
本通告中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至公示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未持续开展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称号。
联系方式:023-63837017,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
附件:1.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首次创建达标单位名单
2.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周期性复评达标单位名单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首次创建达标单位名单
(共2家)
1、重庆牙科医院
2、贝以铭商贸(重庆)公司
附件2
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周期性复评达标单位名单
(共1家)
1、重庆大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