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6/3) | |||||||
序号 | 处罚对象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处罚机关 |
1 | 伯图优优(陕西)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 | 2025年5月8日,我委对伯图优优(陕西)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金色束合足浴店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进行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时发现,该工程存在以下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行为:合用前室内设置了杂物间,疏散楼梯间外窗开口与建筑外墙上相邻房间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1.0m,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8条之规定 | 2025/6/3 | 对伯图优优(陕西)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处责令其改正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的违法行为,并处1.5万元罚款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 |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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