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4-00019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成文日期 2024-10-18 发布日期 2024-10-18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4-00019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4-10-18
发布日期 2024-10-18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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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全区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管线综合管理提供服务。负责城市道路,立交步道、人行过街设施、步行系统、停车设施、两江四岸提升等重点建设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的策划、包装、储备等前期工作,参与编制基础设施年度和中长期建设计划,开展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建设领域相关课题研究。参与拟订城市管线管廊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绿色生态发展、消火栓、排水管网新建等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并配合实施,承担相关项目储各等前期工作。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工作,开展城市管线管廊工程档案信息化研究利用工作。协助开展城市提升有关工作,协助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负责辖区范围内城市排水(雨水、污水)处理管理、排水监测管理、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城市排水防涝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渝中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内设5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城市更新部、人居环境部、市政交通部及排水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33.35万元,支出总计1433.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4.00万元,增长205.3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2.55万元,增长317.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0.1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24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2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5.98万元,增长218.7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4.80万元,占25.65%;项目支出1057.29万元,占74.3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9万元,下降51.5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减少使用城市提升重点项目工作经费等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33.3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4.00万元,增长205.39%。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专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2.55万元,增长317.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9.95万元,增长340.44%。主要原因是2023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将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24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5.98万元,增长218.7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3.23万元,增长129.79%。主要原因是2023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将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9万元,下降51.5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减少使用城市提升重点项目工作经费等结转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66万元,占2.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1万元,增长63.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相应人员划转至中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7.28万元,占1.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2万元,增长50.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相应人员划转至中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1343.38万元,占94.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4.00万元,增长135.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新增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专项。

(4)住房保障支出25.77万元,占1.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0万元,增长59.3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相应人员划转至中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32万元,增长82.7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承担的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相应人员划转至中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5万元,增长246.22%,主要原因是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职责划转至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相应人员划转至中心,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2023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2023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无年初预算,且2023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购置费用2023年无年初预算,且2023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无年初预算,且2023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2023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2023年渝中区162点位下水道管网气体预警监测系统运维服务、2023年渝中区泵站及水泵运维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045.3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4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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