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5-00003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成文日期 2025-02-12 发布日期 2025-02-12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5-00003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5-02-12
发布日期 2025-02-12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安全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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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房屋安全提供鉴定、检测保障主要职责: 划入原重庆市渝中区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处(重庆市渝中区城市建设档案室)承担的承办建设从业人员相关培训职责。执行国家对房屋安全鉴定的各项法规政策;参与拟订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负责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安全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既有房屋结构安全事务性工作,受理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和技术评估,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安全等级评定、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结构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及房屋抢险排危技术方案的指导工作,为城市房屋拆房施工、物业领域、直管公房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负责全区危房动态监测和信息维护工作,参与房屋事故调查、技术分析,评估险情;承办辖区内建设从业人员相关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房屋建筑管理科、基础设施管理科、城市提升管理科、房屋安全科、消防技术管理科、行业管理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41.4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1.4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122.3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91.42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0.91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144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 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6.4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1.91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4.61,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8.4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122.3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91.42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0.91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1.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1.41万元,比2024年减少12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52万元,比2024年减少91.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退休人员补助及抚恤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8.89万元,比2024年减少30.9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进一步压缩了项目经费,减少项目中不必要的支出。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安全事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 11.4 万元,比2024年增加 8.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4年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均为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0.2 万元,比2024年增加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 .2万元,比2024年增加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公务用车由1辆增加至4辆;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4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中无公务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8.8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春梅 联系方式:023-6384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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