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住建〔2021〕133号
关于开展渝中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告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1〕15号)和《重庆市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整治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渝建消防〔2021〕3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标准
(一)可燃雨棚
全区范围内可燃雨棚(含楼顶可燃雨棚)全部拆除。
(二)突出外墙防护网
1.主、次干道临街面突出外墙防护网全部拆除。
2.其他区域突出外墙防护网可通过改造,留出“生命通道”,开口方式应符合《高层住宅防护网应急疏散逃生口技术规定(暂行)》(渝建标〔2020〕30号),尺寸不小于1000mmx600mm,且不得在应急疏散逃生口内侧堆放杂物,保障应急疏散逃生口能正常使用。
二、整治时限
对不符合整治标准的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业主或使用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自行拆改。2021年4月30日后仍未拆改的,将依法集中实施“定点拆除”和整治。
渝中区辖区内雨棚和外墙防护网生产、销售和安装单位,应规范经营,严禁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标准的雨棚和外墙防护网。
三、违法后果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渝中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渝中区消防救援支队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