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先、科技驱动,坚持理念变革、模式变革,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力量体系、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消防治理系统化、精细化、法制化、智能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一、健全责任体系,着力强化消防安全共治格局
1. 强化党工委办事处领导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党政同责”具体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警示约谈、督导考核等机制,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范畴。调整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完善并落实会商研判、督导通报、约谈提示、检查考核等机制。(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 强化行业主管办公室监管责任。各办公室按照“三个必须”要求, 落实行业消防管理职责,建立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3. 强化属地责任。落实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监管职责,配备消防岗位人员,完善监督执法、消防宣传、灭火救援等机制。完善社区消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消防管理人员,督促落实社区干部、网格员、楼院长、微型消防站队员等基层防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4. 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社会单位持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建强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严格落实《重庆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建立专职消防管理团队。(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5. 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配合区消防救援支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加大火灾事故涉嫌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刑事案件的调查移送力度。(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优化治理体系,有效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6. 优化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有序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实施消防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市场监督所)
7. 完善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监管。将消防管理纳入以“网格+网络”为核心的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整合接入消防管理模块,落实“九小场所”监管责任。优化消防委托执法机制,全面提升执法量。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平安办、应急办、派出所,配合单位:街道各相关办公室、各社区居委会)
8. 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落实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强化季节性、常态化火灾防控。紧盯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文博单位、“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以及出租屋、网红景点等不托底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消防安保。继续落实已整改完成的86栋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后续维保。完善火灾隐患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9. 拓展消防宣传教育平台。推进街道、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依托各类消防体验设施,因地制宜开展消防文化宣传,每个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党建办、各社区居委会)
10.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依据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指导意见,分类落实。加强社区干部、公安民警、网格员以及社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等群体消防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完善力量体系,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11. 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所有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实社区微型消防站建队补贴和队员执勤津贴政策。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指导、执勤训练、调度指挥、联勤联动、业务培训等机制。(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辖区各社会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12. 完善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开展辖区专业应急力量和社会应急力量调研评估,将有资质的救援力量纳入联动处置体系。加强联动协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联勤联动机制,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应急供应和技术保障等社会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辖区社会单位)
四、强化保障体系,切实筑牢社会火灾防控根基
13. 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打通安全通道,清理违章搭建,完善消防设施,规范用火用电,实现“3个月消除重点隐患、半年见到成效、1年基本解决突出问题”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规建办、街道行政执法大队、各社区居委会)
14. 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按照高层建筑火灾“灭早、灭小、灭初期”的原则,配合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所在高层建筑建设物联感知终端项目。继续在养老院、民宿、“三合一”场所和住宅等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推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装电气火灾检测设备。(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辖区社会单位、各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