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菜园坝街道办事处为渝中区政府派驻机构,内设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区建设科、社会保障科、城建城管科、发展经济科、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大工委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九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批示;(二)负责社区党建工作,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三)履行辖区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管理工作;(四)履行辖区社会管理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城市“低保”、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作,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计划生育、人民调解及文化、科普、统计工作;(五)履行辖区社区建设工作职责,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六)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时无二级预算单位。按照渝中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2018年度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800.26万元,支出总计3,800.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2.00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1、死亡抚恤金增加885970元。2、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80多万元。3、工资、奖金增加接近100万元。4、退休人员待遇增加50万元。5、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工作经费增加150万元左右。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800.2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52.00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1、死亡抚恤金增加885970元2、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80多万元3、工资、奖金增加接近100万元4、退休人员待遇增加50万元5、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工作经费增加150万元左右。本部门收入全部都是财政拨款收入。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80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2.00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1、死亡抚恤金增加885970元2、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80多万元3、工资、奖金增加接近100万元4、退休人员待遇增加50万元5、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工作经费增加150万元左右。其中:基本支出1,784.62万元,占46.96%;项目支出2,015.64万元,占53.0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0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2.00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1、死亡抚恤金增加885970元2、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80多万元3、工资、奖金增加接近100万元4、退休人员待遇增加50万元5、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工作经费增加150万元左右。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7.50万元,增长14.37%。主要原因是:1、死亡抚恤金增加885970元。2、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5万元。3、工资、奖金增加接近100万元。4、退休人员待遇增加50万元。5、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工作经费增加150万元左右。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0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2.00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1、死亡抚恤金增加885970元2、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80多万元3、工资、奖金增加接近100万元4、退休人员待遇增加50万元5、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工作经费增加150万元左右。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7.50万元,增长14.37%。主要原因是:1、死亡抚恤金增加885970元2、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5万元3、工资、奖金增加接近100万元4、退休人员待遇增加50万元5、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工作经费增加150万元左右。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5.31万元,占35.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16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半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提高。
(2)公共安全支出427.03万元,占11.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57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社区巡防队员待遇提高。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万元,占0.05%,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4)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27.97万元,占29.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12万元,增长21.96%,主要原因是社区工作者待遇及工作经费提高。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26万元,占3.64%,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6)城乡社区支出643.75万元,占16.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56万元,增长31.86%,主要原因是处置渔船以及沿江整治经费和社区绿化工作经费。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98万元,占0.55%,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8)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0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增加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监测员工作经费。
(9) 住房保障支出89.96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9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后相应的调整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4.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11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以及抚恤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抚恤金等。公用经费38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73万元,增长65.82%,主要原因是未把车补以及下基层补助列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物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2017年度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39万元,下降50.6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96万元,下降20.1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的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新购置公务用车的预算。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5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驾驶员工资补贴奖金等。费用支出较年初
预算数减少28万元,下降47.45%,主要原因是未将车补补贴支出摆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里面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5万元,下降9.6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江津石镆镇友好街道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2万元,下降98.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万元,下降93.1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
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物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73万元,增长65.82%,主要原因是未把车补以及下基层补助列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7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平板电脑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66636、联系人:朱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