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具有渝中区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劳动能力(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27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材料
1.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4.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5.集中供养需求调查表;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及受理→调查核实→街道审核→审核后公示→评审会确认→民政局备案→确认供养方式→发放特困证和特困金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石油路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站
联系电话:023-6858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