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按照区政府要求,我委联合有关专家、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监管,编制了《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渝中委办〔2023〕23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了本细则。
二、目的意义
《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完善渝中区全民安全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更高水平发展,在打造“平安渝中”城市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主要内容
《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共有五章(十七条)。分别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建设管理、职能职责、运营管理、生效试行日期等几个方面进行规定。
四、主要措施
《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针对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细化完善管理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一是在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方面。经综合研判,本细则将适用范围限定为“渝中区建筑高度200米以上的非住宅超高层建筑顶部、且经营收费的露天观景平台”,确保高空观景台管理更科学合理、精准高效。
二是在管理职责方面。明确了经营主体、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属地街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辖区高空观景平台及使用运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
三是在建设管理方面。明确了高空观景平台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及申报流程,同时建立清单台账,文旅、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应专题研究、加强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四是在运营管理方面。明确了客流监测、突发情况、夜间管理等方面要求,提出使用运营单位日常隐患排查整改要求、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及处置要求,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管理要求。
五是在附则方面。明确了生效日期、试行日期及调整事项的规定。本细则发布后如有上级规范性文件对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监管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五、核心政策问答
(一)《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都市旅游不断发展,旅游资源持续开发,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不断涌现,现有联合国际云端之眼、来福士“云中飞跃”、WFC观景平台等多个高空观景平台项目,且多个楼宇新建、改建“高空观景项目”意愿强烈。随之而来,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需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该细则将适用范围限定为“渝中区建筑高度200米以上的非住宅超高层建筑顶部、且经营收费的露天观景平台”,确保高空观景台管理更科学合理、精准高效。
(三)《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遵循了哪些原则和方针?
答:《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完善渝中区全民安全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更高水平发展,在打造“平安渝中”城市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各监管部门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各司其职,联动配合,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属地街道按照职责对本辖区高空观景平台及使用运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的日常巡查、检查,完善发现、报告、处置问题机制,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申报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使用运营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应向属地街道提交书面申请、产权业主同意的书面证明、建筑设计方案图、施工图、装修设计图、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由属地街道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住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共同对项目实施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完成《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运营管理指导表》,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六、专家视角
(一)《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特点有哪些?
《细则》共5章17条,分为总则、管理职责、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和附则,主要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实施全过程。《细则》贯穿高空观景平台的建设到运营全过程,明确了建设安全条件和运营要求,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将隐患从源头杜绝;二是监管全方位。按“三管三必须”要求,细化了应急、消防、规资、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街道的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治理格局,联合做好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监管工作;三是统筹发展和安全。高空观景平台是当前社会发展和人民旅游休闲衍生出的新业态,相关法规标准不足,渝中区着力实际问题的解决,及时出台细则文件,规范我区同类型场所安全运营,并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二)《渝中区高空观景平台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出台对企业和社会有什么意义?
该《细则》的出台有利于促进高空观景平台建设和运营规范有序发展,降低企业运营安全风险,有利于促进重庆旅游新业态的良性发展,助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七、关键词解释
(一)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包括加压送风机、加压送风管道、加压送风口等。该系统可通过送风机所产生的气体流动和压力差来控制烟气流动,在建筑内发生火灾时,对着火区以外的有关区域进行送风加压,使其保持一定正压,以防止烟气侵入,为安全疏散提供足够的时间。
(三)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全称为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是一种可被非专业人士使用的用于抢救心搏骤停患者的便携式医疗设备,可通过电击除颤,挽救心搏骤停患者的生命。
八、政策咨询渠道
起草单位: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咨询电话:023-63765496
工作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74号6楼601室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