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4-00087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4-11-06 发布日期 2024-12-19 主题分类 计划生育
体裁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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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主题分类 计划生育
成文日期 2024-11-06
发布日期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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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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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我区将继续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进行奖励或扶助,特制定《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二是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一)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三)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结合渝中实际贯彻落实。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四大部分,分为九条,围绕我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起草的背景、适用对象、具体奖励与扶助、经费渠道等方面展开说明。核心为第二部分“奖励与扶助”,具体内容为第三条至第六条。

一是严格执行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已明确规定的奖励与扶助内容。

二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后,分别给予年老一次性奖励金500元。

三是本区户籍并享受低保的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发生死亡或残疾(三级及以上),且夫妻双方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49周岁前(丧偶现无配偶、离婚现无配偶的单亲家庭或配偶一方下落不明的,本人年满49周岁前),每人每月在享受原低保金基础上再增发50元扶助金。女方年满49周岁后,可办理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不再享受本扶助金。

四是对已纳入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范围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元旦和春节、端午节、中秋和国庆节,以及生病住院期间,给予精神关怀和物质慰问。

四、核心政策问答

(一)《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第三条“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已明确规定的奖励与扶助内容”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答:一是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一)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且该项奖励金“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开支,企业单位列入成本税前开支。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二是按照《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7〕号)》执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二)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金500元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答: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下5项条件:

1.户籍在渝中区的失业、无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企业退休职工。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同时提供退休证明。

3.自愿且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无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5.未在区内、区外享受过同类型奖励金(终生只能领取1次)。

(三)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金500元的申领流程是怎样的?

答:符合申领条件的居民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社区填写申请表,社区初审汇总后提交街道复审,街道复审后提交区卫生健康委终审,终审无误后将发放年老一次性奖励金。每年集中申报,为期一个月,具体时间以所在社区通知为准。

(四)其他区县是否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金500元?

答:《办法》仅适用于渝中区户籍的居民,其他户籍居民请咨询所在区县。

(五)《办法》内容与原《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渝中卫计发〔2018134号)有什么不同?

答:主要是适用对象发生了改变,《办法》适用对象为:

1.户籍在渝中区的失业、无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户籍在渝中区的企业退休职工。

2.渝中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独生子女发生死亡或残疾的低保家庭。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五、政策咨询渠道

《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由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政策解读。联系人:马驰,联系电话:023-63703129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中区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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