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政策、标准。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改革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7、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9、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11、拟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12、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和疫情管理工作。13、承担重庆市渝中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重庆市渝中区干部保健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老龄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4、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15、受区委委托,管理重庆市渝中区红十字会机关党务、人事、群团工作,代管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7、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渝中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11个职能科室,14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群团组织。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渝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牙科医院、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红十字会、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南纪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协会。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1777.04万元,支出总计111777.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96.92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年底追加老旧小区改造(二期)等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887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2.68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所属公立医疗机构收入增加和年中追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78.84万元,占54.1%;事业收入44048.89万元,占44.5%;其他收入1348.83万元,占1.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541.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358.8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372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683.97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压减。其中:基本支出51019.47万元,占60.9%;项目支出32703.54万元,占39.1%。此外,结余分配895.6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15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85.18万元,增长140.9%,主要原因是政府专项债项目未完结,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674.1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09.28万元,增长9.9%。主要是本年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97.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5.20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8.13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新冠疫情防控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社区药品零差率补助。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90.2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6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36.73万元,增加17.4%。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4.47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新冠疫情防控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2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62.35万元,下降3.7%,主要是疾控中心基本卫生公共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转金额下降。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2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3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党建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31.02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5.19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骨科医院、上清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终追加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22874.74万元,占8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4.93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新冠疫情防控经费。
(4)农林水支出403.84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整合至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运行经费。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3.20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区卫健委(本级)第三届西洽会大健康产业馆渝中区展位工作经费和重庆医科大学及附二院、附属儿童医院、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经济贡献奖励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268.74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5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补贴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5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7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奖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8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93万元,减少 23.4%,主要原因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9505.0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5522.47万元。本年收入2628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70.11万元,降低22.6%,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疫情特别国债资金减少。本年支出1026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82.54万元,减少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抗击新冠疫情特别国债资金开支大幅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保持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稳中有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保持稳中有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78万元,增加55.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疾控中心用车需求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2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2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疾控中心用车需求增加。
公务接待费1.45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对口单位业务考察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1万元,下降7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0.0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6万元,降低6.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厉行节俭。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会议规模和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2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和经费压减要求,减少培训人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28.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8.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49.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骨科医院和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支出及采购办公电子电气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耗材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3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5项,涉及资金64,674.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2021年各项目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较好,达到预期目标,各单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项目资金在支出使用、资金管理、资金产出效益、各项相关指标都达到了预期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
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yzqwsjcw@163.com,联系电话:6376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