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是政府主办的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老、教学为一体的非盈利性基层医疗机构,是重庆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政策、标准。2.提供医疗服务:提供基本医疗门诊和住院服务,开设有全科、儿科、外科、中医、康复科、妇科、检验、影像等专业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个性化医疗及保健服务包;住院提供临终关怀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医疗健康需求。3.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服务:一是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居民素养;二是提供疫苗接种服务;三是开展传染病、非传染性疾病和突发公卫事件的防控及管理。4.负责辖区内医疗保健服务:对辖区内重点人群开展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档案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孕产妇管理、儿童保健、高血压及糖尿病病人管理、残疾人管理、结核病人和重精病人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5.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改革措施,负责推进辖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医养结合工作,医养结合中心为失能老人提供康养服务。6.作为全科医师规培实训基地,承担全科医师社区规培带教及管理工作。7.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19个职能科室,包括全科门诊、儿科、妇科、外科、中医、康复科、药剂科、治疗室、保健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室、医养结合部、行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公卫科、财务科、总务科等。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纳入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516.74万元,支出总计3,516.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28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进一步发展,总体医疗收支规模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2021年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43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0.04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门诊住院业务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4.68万元,占47.9%;事业收入1,594.00万元,占46.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2.39万元,占5.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5.66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43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7.51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2021单位发展总体收支规模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92.86万元,占66.7%;项目支出1,147.11万元,占33.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76.7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18万元,增长126.34%,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4.6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8.20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拨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55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以及防疫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4.50万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生服务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55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由于政策性调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以及防疫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4.50万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共卫生服务和计生服务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6.92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2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036.85万元,占7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7.77万元,增长316.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共卫生服务和计生服务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6.2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追加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3.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63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及单位人员增加社保工资等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2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65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拨款增加。本年支出32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65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拨款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匹配原则,细化说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情况,并说明人均及车均数据。“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财政安排的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邮箱yzqxgzx@163.com 联系方式:023-63526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