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5-00052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5-00052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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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事业单位,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优质、高效、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2021年通过重庆市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2023年通过社区医院评审,是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中心各方面工作健康发展。(二)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承担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升医学人才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四)开展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五)按照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范围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国际合作。(六)按照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范围开展涉外医疗服务,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七)根据规划和需求,经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可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八)经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与相关医疗机构组成医联体或医共体,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九)开展援疆援藏、对口帮扶、送医下乡等健康扶贫和志愿者服务工作。(十)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围绕渝中区委区府“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重心,中心在区卫健委党委领导下,以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为战略指引,以党建+微建设“双主线”,党建+微网格“双管理”,党建+微机制“双嵌入”,党建+微服务“五联动”,形成了健康体系、健康供给、健康共建、健康共享的“1+4+5+N”的城市高品质健康圈整合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新体系。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16个职能科室,分别为: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财务科(挂号室)、后勤综合科、医务科、护理部、护士站、门诊部、医养结合照护中心、中医科、药剂科、预防保健科、社区科、病案管理科、院感科、信息科。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6884.09万元,支出总计6884.0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31.65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中医特色建设项目和上清寺中心负一楼层装修改造项目专项债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553.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21.85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上清寺中心中医特色建设项目和上清寺中心负一楼层装修改造项目专项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9.70万元,占21.97%;事业收入3027.20万元,占46.1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086.97万元,占31.8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330.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871.0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69.75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上清寺中心中医特色建设项目和上清寺中心负一楼层装修改造项目专项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032.06万元,占58.68%;项目支出2838.99万元,占41.3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13.04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末无结转,结余已分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39.70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5.95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9.7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5.95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2.98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7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5.95万元,下降12.0%。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2.98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6.22万元,占27.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2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中心新进医务人员工资及人员政策性调资。

(2)卫生健康支出1023.37万元,占7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6.25万元,增长331.6%,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0.11万元,占1.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新进职工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1.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1.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33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中心新进医务人员工资及人员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7.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76 %。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788.42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24.88万元,评价得分928.59分,评价等次为优,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多维度推进赛马比拼指标,提供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二是创新慢病管理促进医防融合,提供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绩效评价发现了:一是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突出;二是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内容执行不规范等。提出:一是打造有辨识度的“一团队一特色”星级家庭医生工作室品牌,增强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能力,提升品牌力。二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规范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健康管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邮箱yzqzyy@163.com,联系电话:023-6386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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