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5-00019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成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5-00019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安全事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房屋安全提供鉴定、检测保障主要职责: 划入原重庆市渝中区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管理处(重庆市渝中区城市建设档案室)承担的承办建设从业人员相关培训职责。执行国家对房屋安全鉴定的各项法规政策;参与拟订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负责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安全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既有房屋结构安全事务性工作,受理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和技术评估,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安全等级评定、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结构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及房屋抢险排危技术方案的指导工作,为城市房屋拆房施工、物业领域、直管公房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负责全区危房动态监测和信息维护工作,参与房屋事故调查、技术分析,评估险情;承办辖区内建设从业人员相关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房屋建筑管理科、基础设施管理科、城市提升管理科、房屋安全科、消防技术管理科、行业管理科。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563.74万元,支出总计1563.7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03.20万元,增长179.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550.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89.72万元,增长176.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0.2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48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563.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03.20万元,增长179.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其中:基本支出1283.94万元,占82.11%;项目支出279.80万元,占17.8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建管中心为机构改革合并后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3.7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3.20万元,增长179.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0.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89.72万元,增长17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47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48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3.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03.20万元,增长179.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5.95万元,增长21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建管中心为机构改革合并后单位,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0.86万元,占13.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09万元,增长36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

(2)卫生健康支出53.18万元,占3.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64万元,增长172.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

(3)城乡社区支出1234.65万元,占78.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7.58万元,增长20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

(4)住房保障支出65.05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5万元,增长15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8.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61.24万元,增长207.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54.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3.51万元,增长152.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0万元,增长1025.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00万元,增长11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因此增减幅度较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和2023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24.98万元,主要用于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因我单位无公务车的年初预算,公务车预算数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安排调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上年数据为原质安中心决算数,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及维护,公务车加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2万元,增长26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合并之后公务车变为4辆,因此增减幅度较大。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02万元,增长26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原执法支队撤销合并至原质安中心,质安中心更名为建管中心,2024年决算数据是执法支队和原质安中心合并之后的数据,合并之后公务车变为4辆,上年数据为原质安中心决算数,公务车为1辆,公务车的运行维护费增加,因此增减幅度较大。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和2023年度均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24.98万元,车均维护费2.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均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88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28.0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春梅023-638481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