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国家算力产业发展战略,抢抓“疆算入渝”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渝中区算力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助推渝中区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草拟了《渝中区加快推进算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5年5月12日前,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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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渝中区加快推进算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渝中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渝中区加快推进算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国家算力产业发展战略,抢抓“疆算入渝”契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算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加快建成西部算电协同创新中心,夯实渝中区算力基础设施,加快算力应用推广,推动算力科技与产业融合创新,助推渝中区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加大算力供给项目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在渝中区自主投资建设先进算力基础设施、算力调度和运营等算力供给平台项目。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就业贡献、营收规模、服务企业数量、算力资源规模等经综合评定后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第二条 鼓励算力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开展算力关键技术研究,承接国家级、市级重点研发任务,加速形成重大科研成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按国家、市级实际到账资助经费的10%给予资助,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荣誉或承担国家级试点任务的国产化算力项目,经综合评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第三条 建立算力资源消纳补贴机制。支持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使用经认定的公共算力服务平台提供的智算、超算算力资源用于人工智能研发、大数据分析、大模型开发等创新领域,根据其营收规模、投资规模、就业贡献等综合评定后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扶持奖励。
第四条 推进算力赋能“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4311”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使用算力资源,在四大生产性服务业、三大生活性服务业、现代建筑业及新兴产业集群方向打造“AI+”创新应用场景。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先行先试,建立“AI+”技术应用场景项目库,对具有引领作用的标杆应用项目,经综合评定后给予奖励。
第五条 本政策为《重庆市渝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十条政策》(以下简称“软信十条”)关于算力供给与算力消纳的子政策,人才、载体等其他政策支持以软信十条为准。申报政策的企业,同一项目同时满足本政策多个条款或渝中区其他扶持政策扶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实行申报认定制,申报认定工作按年度开展,申报主体需基于上年度经营发展情况提交申报材料,经有关部门综合审核认定后予以兑现。具体申报条件、拨付标准及管理,由区大数据发展局制定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按程序组织实施。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区大数据发展局所有。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