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街道的主要职能是:1、履行辖区党的建设职责。2、履行辖区经济发展职责。3、履行辖区公共服务职责。4、履行辖区公共管理职责。5、履行辖区公共安全职责。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7、有关职责分工。
(二)单位构成。
上清寺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有10个办公室,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街道共有工作人员7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参公编制23人,事业编制2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6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4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2785.13万元,主要是街道2020年承建各类工程项目1679.19万元、年中追加抗疫经费282.89万、抗洪救灾、清淤重建经费114.50万元、老旧住宅“保底扶持+考核奖励”经费237.27万元,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94.21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6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69.9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74.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4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8.11。支出较去年减少2785.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83.5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601.5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46.67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6.67万元,比2020年减少118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07万元,比2020年减少183.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补缴了正式职工2014-2020年职业年金、追加去世职工抚恤金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42.60万元,比2020年减少1002.22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2020年年中追加抗疫经费282.89万、抗洪救灾、清淤重建经费114.50万元、老旧住宅“保底扶持+考核奖励”经费237.27万元,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94.21万元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辖区社区公共安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大、政协开展活动、中山四路美化靓化工程等重点工作。
街道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11万元,比2020年减少1599.34元,主要原因是街道2020年承建各类工程项目1519.19万元,年中追加残疾人康复及社会保障经费22.37万元,流浪乞讨残疾人低保人员救助经费33.18万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用于上大田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曾家岩临崖步道工程、中山四路及雾都宾馆周边环境提升整治工程、渝中半岛旅游品质提升工程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8.39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9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9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3.81万元,比上年增加4.7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增加,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同步增长。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街道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2.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42.6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八)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熊梅 联系方式:023-63861606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上清寺街道办事处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