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商家 这些“红线”不要踩 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十严禁”

来源:重庆渝中 发布时间:2024-06-07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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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端午假期将至,为营造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6月7日,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就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消费市场秩序,发布了具有针对性的“十严禁”,提醒广大商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好渝中节日消费市场的良好秩序:

一、严禁餐饮等经营者采取向出租车司机等群体支付回扣的方式,实施“拉客、宰客”行为。

二、严禁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如以猪肉干冒充牛肉干等行为。

三、严禁经营者以谎称“中奖”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玉石等商品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四、严禁销售或通过“羊儿客”拉客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五、严禁不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行为。

六、严禁住宿经营者不执行价格承诺、价格约定,无故(借故)毁约、坐地起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

七、严禁“缺斤少两”“七两秤”“八两秤”等计量作弊行为。

八、严禁在销售食品、中药材等商品时,“先切后称重”“先打粉后称重”等涉嫌强制购买的行为。

九、严禁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十、严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提醒,上述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请辖区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自查,积极规范经营活动,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同时,渝中区市场监管局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市场秩序予以监督,如发现经营者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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