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0T48131T/2025-00012 发布机构 渝中区委组织部
成文日期 2025-04-30 发布日期 2025-04-30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体裁分类 公选公招;人员招录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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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委组织部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成文日期 2025-04-30
发布日期 2025-04-30
体裁分类 公选公招;人员招录
发文字号
有效性

2025年度重庆市渝中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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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经研究,重庆市渝中区决定开展2025年度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具体单位、岗位详见《2025年度重庆市渝中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渝中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4月及以后出生)。

3.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2年及以上。

4.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档)次(试用期按规定参加考核不定等次或档次的除外)。

5.具有遴选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

6.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7.现聘在与遴选岗位相当层次的岗位等级及以上或符合我市调动有关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与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20254月为计算截止时间。如:岗位要求具有2年会计工作经历20235月至20254月连续从事会计工作24个月或者不连续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合并后满24个月,均符合要求。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报名时取得。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遴选岗位、指标、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表》。遴选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附件2报名人员如对遴选岗位中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可直接报名。若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须由报名人员向遴选单位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进行相近相似专业认定。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后,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名,遴选单位不对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岗位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名,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时间为:20255199:00—202552318:00

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yz.gov.cn/),点击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及以下),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3.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岗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岗位,多报无效。

4.将《2025年度重庆市渝中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以电子图片的形式(单张图片200K及以下)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报名推荐表》上传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垂直管理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5.完成上述步骤后,进行岗位提交。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和《报名推荐表》是否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报名人员可于报名1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202552418:00前修改报考信息,审查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岗位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遴选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遴选岗位,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会同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2025520—522日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yz.gov.cn/),点击首页渝中区公开遴选专栏进行查询。其他时段不再公布每日报名数据,待报名结束后再公布最终报名数据。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0256179:006219:30期间,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开展笔试的岗位开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5:1,未达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不低于3:1)或减少遴选指标。

2.考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6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会同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查询时间及查询方式另行通知。

遴选条件要求中级职称以上的岗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未达8:1的,经研究同意,可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展笔试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3:1的比例,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准考证;

2.《报名推荐表》原件;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职务职级(岗位等级)证明材料: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录用材料、任现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公开招聘入职材料、现聘岗位等级聘用呈报表或聘用文件等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档)次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环节出现的缺额,遴选单位可以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遴选单位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可降低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差额的,取消遴选岗位。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面试

面试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开展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开展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遴选岗位的考察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环节及以后出现缺额的,均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yz.gov.cn/)进行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服务期

本次遴选设置最低服务年限。遴选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后需在渝中区服务满3年,服务期满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

八、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637623356376228563765137(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2025年度重庆市渝中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3.2025年度重庆市渝中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

2025年4月


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度重庆市渝中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
附件3:2025年度重庆市渝中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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