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一、序号九)销号情况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1-1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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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关于序号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序号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等2个问题整改。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1119日至2025122(10个工作日

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附件: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任务序号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涉及渝中区整改事项)

2.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渝中区整改事项)



附件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涉及渝中区整改事项)

整改实施主体

渝中区委、区政府

公示日期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2日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等4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更加坚定”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渝中区高度重视,对标对表整改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美丽中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重要内容,2024年累计开展学习15次。区委党校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纳入2024年渝中区处级领导干部、科级领导干部、第12期中青年干部等3个培训班培训课程进行专题学习。二是2024年7月10日,区委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渝中建设大会,对标对表市委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精神,研究部署年度美丽渝中建设各项工作。三是2024年累计开展环保主题宣讲活动20余场,央广网、人民网、重庆日报、生态环境部官网等媒体对渝中区生态环保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200余次,渝中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分别发布信息1200余条、500余条。

(二)举一反三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问题整改。一是印发《渝中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渝中区城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方案》,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2024年全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0%。二是印发渝中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披露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整改等工作方案,推进实施渝中区污水溢流突出问题整治项目等改造工程,持续巩固2021年长江经济带披露太平门污水溢流问题整改成效。2024年以来累计完成排水管网新改建约57公里。三是制定印发夏季、秋冬季“治气”攻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9天,实现PM2.5、PM10等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全下降”“全达标”。

(三)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一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多次研究部署、专题推进。2024年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累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30余次。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年报告”制度,区级相关部门如发改、交通运输、住建、城管、规资、市场监管等均按时报送年度生态环境工作报告。2025年1月,区委、区政府书面听取了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报告。

(四)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一是持续健全党建统领高质量发展成效考核体系,“垂直落地”市考指标,将生态报表和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纳入考核体系,并赋予生态报表指标、清单牵头单位在区内的分档赋分考核权,切实拉开考核差距。2023年、2024年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均对有关部门、各街道、事业单位、区属国企进行了考核评价。二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贯通协同,将“治气”等重点生态环保工作纳入纪检监察重点监督事项,全年未发生追责问责情况。

通过整改,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更加坚定。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渝中区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附件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渝中区整改事项)

整改实施主体

渝中区委、区政府

公示日期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2日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整改情况

渝中区高度重视,对标对表整改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1.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视察重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重要内容,2024年累计开展学习8次。二是2024年7月10日,区委、区政府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渝中建设大会,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了年度美丽渝中建设各项工作。

2.一是2024年4月,开展了全区生态环保问题暗访暗拍工作,制作播放专题片;并制定全区2023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方案,举一反三自查问题25个,截至2024年底,已全部按时完成整改。二是运用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机制,强化日常督察督办,确保问题闭环管理。2024年累计录入问题1034个,按时办结率达100%。

3.完成2024年100亩“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目标任务,对鹅岭公园范围内的大树进行修枝排危,在佛图关轻轨沿线补植景观植物,优化“开往春天的列车”沿线区域植物,提升公园林相色相,丰富立体景观效果。

通过整改,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2023年、2024年生态质量指数(EQI)连续两年实现正增长,生态质量改善持续向好,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增强。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渝中区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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