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相关要求,现对2025年度渝中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截止2025年底,渝中区按时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10个,剩余2个问题整改序时推进中。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日(10个工作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反映。联系电话:63603861。
附件:1.渝中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2.渝中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一反三已办结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附件1
渝中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
序号 |
问题描述 |
完成时限 |
完成状态 |
|
1 |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已完成 |
|
2 |
建筑垃圾失管失察。 |
2024年12月底,长期坚持 |
已完成 |
|
3 |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已完成 |
|
4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还有明显短板。 |
2025年12月底 |
已完成 |
|
5 |
一些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
2025年12月底 |
已完成 |
|
6 |
部分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相关部门日常监管流于形式。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已完成 |
|
7 |
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
2025年6月底 |
已完成 |
|
8 |
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 |
2025年12月底 |
已完成 |
|
9 |
一些地方大气污染防治不力。 |
2024年12月底 |
已完成 |
|
10 |
2021年至2022年,重庆市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碳强度下降目标不足20%,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任务艰巨。 |
2025年12月底 |
已完成 |
|
11 |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 |
2026年12月底 |
整改中 |
|
12 |
城镇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
2026年12月底 |
整改中 |
附件2
渝中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一反三已办结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序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进展情况 |
完成 时限 |
完成 状态 |
完成 时间 |
|
1 |
部分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相关部门日常监管流于形式: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等施工企业每天将近万吨未经处理的泥浆和冲洗废水排入雨水管网,监测结果显示,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污染综合排放标准》4.8倍。2023年以来,相关部门虽然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整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渝湘高铁重庆至黔江段站前工程施工中,每天仍有约2万吨施工泥浆未经处理直排清水溪。 |
强化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
1.持续加强辖区医疗机构、餐饮单位、汽修单位、建筑工地、沿江岸线等日常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联合开展水、大气、危险废物、移动源、在线监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专项执法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一是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将109家企事业单位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排污单位、风险企业实现全覆盖,2024年至今共检查企业550余家次,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问题180余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0件,对其中16家单位依法作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免罚金额36.5万元。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已完成 |
2025年3月底 |
|
2.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合发布、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加强“两打”涉刑案件办理。 |
强化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机关在联合办案、磋商意见等领域协作效能,持续开展“两打”等专项行动,2024年至今共联合公安查办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起,办理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磋商意见书8份,构建行刑无缝对接的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 ||||||
|
2 |
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长寿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是重庆市认定的化工园区之一,其中晏家组团紧邻长江一级支流晏家河。督察发现,2021年以来,晏家组团内华胜化工有限公司地下水持续超标,四氯化碳浓度最高超地下水质量Ⅳ类标准1307倍,采取治理措施后四氯化碳浓度仍超标52.5倍。前期暗查发现,长寿区重庆化工码头综合作业平台场地冲洗水直排长江,在江面形成黑色污染带,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5倍和5.5倍。巴南区的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是重庆市纳入沿江1公里范围内监管的化工企业。现场督察发现,由于厂区防渗措施不完善,该公司废酸渗漏至距长江干流不足200米的水塘,导致大量水生植物死亡。此外,督察进驻期间,大渡口区发生重油泄漏事件,监测结果显示,泄漏点溪沟水体石油类浓度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5.6倍,对长江一级支流跳磴河造成污染。 |
不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
1.结合群众环境污染投诉调查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行动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监管。 |
将100余家排污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合环境信访投诉,节前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对饮用水源保护地、环境风险企业等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监管。 |
2025年6月底 |
已完成 |
2025年6月底 |
|
2.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督促辖区22家环境风险企业开展自查自改。 |
对辖区22家环境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企业自查200余次,督促整改问题30余个,实现全覆盖。 | ||||||
|
3.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区级环境应急预案,指导辖区11个街道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督促辖区环境风险企业修订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
制定区级环境应急预案,11个街道环境应急预案全部完成更新修订。督促指导22家环境风险企业,按期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修订。 | ||||||
|
4.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油类物质泄漏专项应急处置方案,降低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引发水环境污染事件风险。 |
制定渝中区预防次生突发水污染事件专项工作方案,将辖区常见的油类物质泄露情形纳入其中,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环境污染安全防范工作。 | ||||||
|
3 |
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合川区德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城区第二水源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违规侵占234亩涪江河道养殖南美白对虾,存在污染饮用水源的风险。2021年至2023年,荣昌区3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其中,吊楼子水库和豆腐桥水库水质逐年恶化,2023年下降为劣Ⅴ类。 |
依法查处并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水质III类标准。 |
1.持续完善大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视频监控等设施,常态化、数字化管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问题,确保老百姓饮水安全。定期开展大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组织开展大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等违法行为。 |
完善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500余米、视频监控+语音警示系统8套,搭建渝中区水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常态化、数字化管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问题。区生态环境局与大溪沟街道、上清寺街道、牛角沱水上派出所深化“四长联防”工作机制,每月开展水源地执法检查,2024年以来累计查处水源地钓鱼、游泳违法行为14起。 |
2025年12月底 |
已完成 |
2025年10月底 |
|
2.常态化、规范化深入推进河道“清四乱”工作,持续排查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大长江、嘉陵江沿线违法垂钓行为查处力度,开展大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垂钓违法行为联合执法。 |
常态化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持续排查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2024年以来开展“亮剑”“零点”等专项执法行动150余次,查办非法捕捞、非法垂钓案件20件,制止违规垂钓行为1900余起。检查餐饮门店、渔具市场350余次,目前各涉渔市场规范有序。 | ||||||
|
3.深化大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四长联防”长效监管,常态化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违章搭建、种植等问题,劝导、制止水源地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等违法行为,开展大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联合执法。 |
区生态环境局、大溪沟街道、上清寺街道、牛角沱水上派出所深化“四长联防”工作机制,每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每天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巡查,2024年以来,发现并整治水源地保护区内违章搭建7处,查处水源地钓鱼、游泳违法行为14起,劝导、制止水源地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等违法行为500余起。 | ||||||
|
4 |
一些地方大气污染防治不力:潼南区、涪陵区、綦江区、江津区2023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20年分别上升37%、36.7%、26.5%、5.3%,优良天数分别减少27天、40天、35天、12天,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2024年1—4月,綦江区、江津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现场抽查綦江区、江津区21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19家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抽测14座加油站,9座油气回收不合格。綦江区美威家居有限公司喷漆间治理设施未运行。江津区动沃机车产业有限公司喷漆间废气收集率不足20%,吸附箱活性炭填充不规范。江津区万虎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调漆间废气收集效率不足50%,电泳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催化燃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江津区作为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未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2023年生态环境考核指标体系,导致相关工作压力传导不够。 |
到2024年底,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0天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改善。 |
1.制定实施全区2024年“治气”攻坚战重点区域秋冬季强化方案,狠抓交通、生活、扬尘三大污染源管控,努力削减PM2.5浓度。 |
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渝中区2024年“治气”攻坚战重点区域秋冬季强化方案》,提出43条强化攻坚具体举措,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2024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3天、同比增加29天,PM2.5平均浓度34.5μg/m³、同比改善10.9%。 |
2024年12月底 |
已完成 |
2024年12月底 |
|
2.2024年12月底前,完成7艘“两江游”船舶污染工程治理试点,对人民广场、李子坝周边旅游客车加大交通疏导,完成150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对超标机械严格查处。 |
1.已完成7艘“两江游”船舶尾气治理,年减排氮氧化物60余吨。 | ||||||
|
3.2024年12月底前,完成5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开展重点环境敏感区内如大礼堂美食城油烟深度治理及大中型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深度治理20家以上。持续推进腊肉集中熏制,引导居民通过集中环保食品熏制点熏制腊肉制品。 |
1.已完成大融汇项目5台、共计10t/h锅炉低氮排放改造。 | ||||||
|
4.2024年12月底前,开展渝中区VOCs废气治理专项检查。完成7家次加油站抽查抽测,对抽测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督促辖区涉钣喷汽修单位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维使用。 |
1完成辖区7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抽测。 | ||||||
|
5.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地污染管控,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控制“十项规定”和绿色施工管理有关要求,累计完成创建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20个。 |
结合天气预警情况和工作实际,常态化组织六个巡查组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控制“十项规定”和绿色施工管理相关要求,完成2024年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目标,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 | ||||||
|
6.常态化开展全域景区式精细化环卫作业,主要城市道路机扫率达95%以上。 |
按照《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作业规范》(CG16-01-2019),采取“机扫为主,人工为辅”的立体化作业模式;预警期间启动超常规机械化作业模式,对重点路段、在建工地周边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减少道路积尘积垢,2024年以来,道路机扫里程约30万公里,主要城市道路机扫率保持在95.39%。 | ||||||
|
7.开展柴油货车“一车三查”专项整治行动(一查尾气排放超标,二查破坏OBD、不正常使用尿素,三查使用劣质油品)。大力推动老旧车淘汰1300辆以上,减少尾气污染。 |
1.2024年,渝中区开展柴油车尾气检测14次,检测柴油货车89台次;检查辖区重型柴油货车45台次,发现问题9个,查处破坏车载诊断系统违法行为1起。 | ||||||
|
8.大力推进“缓堵保畅”工程,合理优化环境敏感区域周边网状线施划、人民路电力公司路口、人民路水厂弯道交通设施。 |
针对上清寺国控点周边3公里范围,定期研判,分析拥堵时段、成因,针对性采取“优化交通组织、增设交通设施、强化路面勤务”等措施,在大礼堂周边施划网状线1处、在人民路水厂弯道周边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协调区城管局在人民路电力公司路口设置中央分隔栏杆30余米,有效减少了违法停车和交通扰序行为,道路通行效率得到较大提升。 | ||||||
|
5 |
2021年至2022年,重庆市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碳强度下降目标不足20%,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任务艰巨:但重庆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等问题仍较突出。火电、钢铁、化工、建材、有色5大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全市工业排放的90%。重庆全社会煤炭消费量居高不下,已由2020年的4702万吨增长到2023年的5418万吨,在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达43%。2023年,全市公路货运量占货运总量比例达83.7%,高于全国11.3个百分点。督察发现,部分区县治污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不力,节能降碳措施落实不到位。无磁轭铝壳电炉早已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设备,但綦江区重庆綦齿高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仍在使用此类设备,且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重庆市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220万辆以上,交通源产生的PM2.5占总排放量的36%左右。 |
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十四五期间能耗下降率达到14%。 |
1.做好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市自来水公司2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工作。 |
根据市发改委2024年、2025年重点用能单位现场能效诊断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区无纳入重点用能单管理的企业。 |
2025年12月底 |
已完成 |
2025年10月底 |
|
2.做好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
根据市发改委反馈,截止2023年渝中区能耗强度下降率为12.5%,达到“十四五”期间下降目标(14%)进度89%,预计可以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 ||||||
|
3.推动建设1家近零碳公共机构。 |
已将渝中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纳入全市首批近零碳公共机构试点范围,近两年年度节能率、CO₂下降率分别达21%、16%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