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入学原则。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渝中区居住和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其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主要由居住地街道行政辖区内指定学校接收。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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