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行“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1-12-22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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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渝人社办〔2021〕174号文件要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变更及终止审批”在全市范围内施行告知承诺制。改革措施适用于住所地在重庆市的企业法人。对于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该项行政许可。这里的企业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包括个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对于企业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适用告知承诺制,对于个人或民非社会组织申请的,不属于企业法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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