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延续应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1-12-2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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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延续应提交材料如下:

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书面申请、办学小结、场地租赁合同、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需提交以下资料:延续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申办报告;举办者情况;学校章程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有关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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