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等级评定需要哪些申报材料?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12-17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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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等级评定申报材料如下:

1.新评:

(1)单位出具评残的函;

(2)个人申请;

(3)近期两寸白底彩照5张(警察需制服照);

(4)医疗证明(如医疗档案、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

(5)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6)二人以上当事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人的身份证明;

(7)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评残需要出具);

(8)警官证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警衔证明(授衔文件、任命文件复印件)、编制证明(注明编制种类,如行政编制、公安政法专项编制等)(警察需要本项材料,加盖单位政治部门印章有效);

(9)其他证明受伤原因和残情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案情材料)。

2.补评:

(1)个人申请;

(2)近期两寸白底彩照5张;

(3)原始档案记载或医疗证明(如医疗档案、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

(4)退役证复印件或档案中的退役证明材料复印件;

(5)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6)档案保管单位出具有关资料审查的说明;

(7)其他证明受伤原因和残情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部队调查情况资料)。

3.调级:

(1)单位出具评残的函;

(2)个人申请;

(3)两寸白底彩照5张(警察需制服照);

(4)近6个月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就诊病历及医院检查报告、诊断结论;

(5)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6)伤残证原件;

(7)其他证明受伤原因和残情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部队调查情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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