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补助对象有哪些?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12-17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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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补助对象为:复员后未参加过工作且孤老或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在乡老复员军人。

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包括: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其他复员军人。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是指: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有退伍手续或确切的证明,没有投敌叛变行为,回到地方后继续保持革命传统的人员;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是指:凡经当地政府确认为西路军流落人员的,在没有发现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情况下,一般应当给予承认,并统一称为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是指:1937年7月6日以前正式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包括东北抗日联军),因伤、因病、因战斗失利或组织动员分散隐蔽离队失散,并在离队后表现较好,经当地群众公认,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认定其为“红军失散人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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